湖南武冈“华鹏”征集厂歌
2010年10月8日,武冈市华鹏食品有限公司的“华鹏”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成为邵阳市第三家“中国驰名商标”。为了更好地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在荣获“中国驰名商标”之际,决定面向社会专业人士和广大音乐爱好者征集《华鹏公司厂歌》原创作品,现就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企业概况
作为“中国卤菜之都”武冈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华鹏食品有限公司从事武冈传统特色豆制品、卤制品 、无公害铜鹅卤制品生产与销售 ,是湖南省规模最大 、设备最先进的豆制品 、卤制品生产基地。公司严格按照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运行,生产规模逐年扩大 ,产品形象不断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4年 ,公司的“华鹏” 、“乡里妹”两大商标,被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评定为“湖南省著名商标”。2006年 ,公司率先通过了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2000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及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颁发的“绿色食品”认证。“华鹏”系列产品在中国湖南(国际)第三至第十届农博会上获得“金奖”;2006年 ,被邵阳市人民政府评为“邵阳市农业产业化明星企业”;2007年,被国家评定为“湖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征集时间
2010年10月22日―2010年12月22日。
三、创作要求
作品曲调旋律优美,感染力强;歌词简洁明了,朗朗上口;整体风格大气,欢快,充满激情;能够体现华鹏食品为振兴“武冈卤菜”而产生的强烈的本土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易于员工接受和传唱。
四、奖项设置
1、原创奖:1名,奖金5000元(由华鹏食品有限公司组织部门评定并采用的原创歌曲,词曲作者则可获此奖项。)
2、参与奖:不限,各奖礼金券1张(凡参与此次征集活动并投稿者,均可获得华鹏食品精美礼物一份。)
五、征集须知
1、投稿作品不得有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侵权行为,由此引发的一切争议均由作品提供者承担。
2、投稿者须接受有关著作权和署名权归属之约定。凡提交作品的,一概视为认可上述条件。
3、华鹏食品有限公司对本次企业歌曲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六、活动规则
1、参赛歌词必须为个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不得与其他企业雷同或相似。
2、请随附作者简历一份,注明联系地址、电话、电子邮箱。
3、因人手有限作品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七、征集方式
1、参与“厂歌征集活动”者,请在截至日前将作品(歌词、歌曲或完整歌曲)以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发至mis@huapengfood.com。
2、邮寄地址:湖南省武冈市工业园区武冈市华鹏食品有限公司 邮编:42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