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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武冈市考区补考安排

武冈政府网 www.ccbyzs.com 发布日期:2012-11-14 【 字体:   

2012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武冈市考区补考

武冈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

20129月

本安排表与《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配套使用。


2012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武冈市考区补考

考 务 工 作 安 排

  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于9月2224日进行,为了保证此项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领导机构

  (一)武冈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福民

  副组长:林炜

  成员:王书华李露青夏芳兰谢毅毛善君

  龙会主肖光涛蒋湘萍 邓戎张超画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林炜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二)武冈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林 炜 

  副主任:张超画

  成员:钟 辉 王 辉 赵莎琴

  设五个工作组:分别为考务组、保密保卫组、后勤联络组、纪检监察组、宣传组、巡视组。

  二、工作安排

  1.考务组

  组长:张超画 副组长:王辉

  成员:王瑞田栗柏元林艳

  工作内容:考试报名、考点机构设置、考点设置与管理、考点考室布置(每考一堂要布置一堂)、考生编排、考务工作人员选聘、考务培训、考试组织与实施、考风考纪教育、考生违纪舞弊处理等。

  职责:对考务工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制度化,编制出考务工作安排表,并印发给考务工作人员。考点负责人在考试前组织全体考务人员学习考务工作细则。

  考务值班:4273516

  2.保密保卫组

  组长:张超画副组长:肖坤孝

  成员:钟 辉 王 辉赵莎琴邓集湖王瑞田王文峰

  工作内容:负责联系一名公安陪同赴邵阳接送试卷;对保密室轮流值班,试卷进行交接并登记;对试卷进行保密保卫。

  职责:负责试卷保密工作。

  3.后勤联络组

  组长:邓戎副组长:胡劲松

  成员:戴秋红 曾明霞王业主唐金贵

  工作内容:保障与考务有关的后勤供给、供应。

  职责:负责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保密室建设,车辆安排、食宿安排、接待省市巡视员、发放保密室工作人员补贴等工作。

  值班电话:

  教育局值班电话  4273521

  基教股值班电话 4273516    

  保密室值班电话  13973906460

  4.纪检监察组

  组长:毛善君

  成员:荆继跃

  工作内容:考试全程监督检查。

  职责:对整个考试过程的纪检监察,对考试过程中考务工作人员的违纪舞弊事件处理。

  5.宣传组

  组长:王瑞田

  成员:刘梦龙 段启标 欧歌

工作职责:

  a、考点大门正上方必须悬挂横幅,按要求书写“2012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武冈市××中学考点”。

  b、考点必须在醒目处设有宣传栏,栏内张贴《考室分布示意图》、《考室规则》、考试科目时间表、考室编号、考生座位起止号和《考生违纪、舞弊处理规定》等。

  c、要在相对固定处张贴《监考规则》、《考室规则》、《考生违纪、舞弊处理规定》、《工作人员违纪、舞弊处理规定》、《考试科目时间表》、《考试程序》、《试卷密封规则》。

  d、试卷密封室要有胶水等密封材料、有桌面编号,以方便监考人员在对应的桌面上密封试卷。

  e、设立饮水处、厕所、医务室、停车处等标志,设置警戒线。

  6.巡视组

  领导小组组长:王福民

  领导小组副组长:王书华 林 炜

  巡视工作安排:

  李露青蒋湘萍 夏芳兰龙会主 谢毅肖光涛

  三、全市考点设置一览表

  本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设考点1个,总考室数27,总参考人数411人。

考点名称

考生人数

标准考室数

考点编号

参考学校名称

主考

副主考

武冈富田中学

411

8

12058108

一中、二中

育才、 益升、

云峰、 展辉、

十中、富田中学

五四中学

肖坤孝

黄荣新唐圣斌张声煜肖玮铭

朱耀建

  四、考试管理

(一)考试时间

  日期

  上午

  下午

922

政治: 8:00 9:30

化学:10:2011:50

语文:15:0017:00

923

历史: 8:00 9:30

生物:10:2011:50

数学:15:0017:00

924

地理: 8:00 9:30

物理:10:2011:50

外语:15:0017:00

  (二)掌握考程信号

考点要选定时钟,选定专人对准北京时间,统一发布考程信号,每场考试的统一信号为“三铃四哨”,考点通过校园有线广播系统同时进行语音提示(界限哨不进行语音提示)。

  非外语科目考试的统一信号为:

  三铃:

  预备铃——考前20分钟,监考员组织考生入场;

  开考铃——考生开始作答;

  终了铃——考生停止作答退场。

  四哨:

拆封哨——考前10分钟,主监考当众启封试卷;

发卷哨——考前5分钟,监考开始发卷;

界限哨——开考后15分钟,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室考试;

提醒哨——考试终了前15分钟,监考员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外语科考试统一信号为:

  三铃

  预备铃——考前30分钟,监考员组织考生入场;

  开考铃——正式开始听力考试;

  终了铃——考生停止作答退场。

  四哨:

界限哨——考前15分钟,禁止考生入场;

拆封哨——考前10分钟,主监考当众启封试卷,听力考试试听开始。

发卷哨——考前5分钟,监考开始发卷;

提醒哨——考试终了前15分钟,监考员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每科考试终考前30分钟内,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室,不发统一信号,时间由主监考掌握。

  (三)熟悉考试实施程序

  1、考前35分钟(外语科考前45分钟),全体监考人员到考点办公室集合,主考或副主考点名后,交待考试注意事项,采用随机抽签或滚动的方式确定各监考员本堂考试所监考考室。

  2、考前25分钟(外语科考前35分钟),主监考、监考共同从考点办公室领取试题卷、答题卡、条形码、草稿纸等,并检查卷袋标记的科目与本堂开考科目是否相符,卷袋是否完好,核对无误后一起直接进入考室。负责外语科目听力考试播放的技术员、考务工作人员到考点保密室分别领取播放听力考试CD光盘和备用的听力考试磁带。

  3、考前20分钟(外语科考前30分钟),响预备铃,监考员组织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从前门有序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同时对考生所带的垫板、文具进行严格细致检查。考生落座后,主监考向考生宣读《考室规则》,并交待有关注意事项,监考员负责分发草稿纸(数学科分发8开白纸2张,其余每科分发8开白纸1张)。

  4、考前15分钟,主监考在前台监视(外语科目考试,主监考禁止考生入场),监考员依次逐人分发答题卡,并指导考生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

  5、考前10分钟(拆封哨响后),主监考当众启封试卷。试卷启封后,主监考应逐份清点核对,若发现试卷有差错,立即通知流动监考员报告主考,换取备用卷。

  外语科考前10分钟,开始听力考试试听,待广播中出现“试音到此结束”时立即停止播放,待到开考铃响时继续播放。

  6、考前5分钟(发卷哨响后),监考依次逐人分发试题卷。主监考在前台监视,不准考生提前答题,并提醒考生注意检查所发试题卷与答题卡是否与本堂考试科目相符,页码是否齐全,卷面有无破损、漏印、单面缺印和字迹模糊等情况。

  7、开考铃响,主监考宣布“开始答题”、外语科听力考试开始。

  8、开考后(外语科听力考试结束后),监考对考生进行“三对照”即:“身份证”、“准考证”、《考生信息对照表》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相貌相符,若有不符,应立即通知流动监考报告考点办公室处理。

  9、开考后15分钟吹界限哨,主监考清点本考室考生人数,迟到考生不准进场(外语科考试除外)。主监考在缺考考生的答题卡“姓名”栏中填写“缺考”字样,粘贴条形码,用2B铅笔将缺考考生答题卡上的“缺考标记”涂黑,将缺考情况记载在《考室情况记载表》和答题卡袋上。

  10、终考前30分钟内,考生可交卷离开考室。

  11、终考前15分钟吹提醒哨,主监考宣布:“还有最后15分钟”,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12、终了铃响,主监考宣布:“考试时间到,考生停止作答”。要求全体考生起立,严禁答题。考生清理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依次从前门走出考室。监考要防止考生带走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

  13、考生离开考室后,监考员依次收卷(包括缺考卷),清点试卷,并将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收齐后,两人同时径直回试卷密封室,密封试卷。

  (四)考室规则

  1、考生在每科开考前预备铃响后,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将“身份证”、“准考证”放在桌面的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查验。

  2、考生进入考室,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除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2B铅笔、橡皮、垫板、圆规、三角板、直尺外,不得携带其它任何物品。不准携带入室的物品放置在考室外设置的“小件物品放置处”。考室内不准相互传递文具用品等。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及其它电子终端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液等物品进入考室。

  3、考生接到试卷后,如发现试题卷、答题卡与本堂考试科目不符,或字迹模糊等印刷错误,应及时报告监考员。若涉及试题内容,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考生答题前,在答题卡上规定的位置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准考证号,贴好条形码,并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发现错误应立即报告监考员。

  4、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开考15分钟吹界限哨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外语科考试考前15分钟禁止考生进入考室)。终考前30分钟内方可离开考室。

  5、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修改时请用绘图橡皮擦干净,不留痕迹,不能擦破。非选择题须使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题号规定的区域内书写,超出规定的区域作答无效,答题字迹要工整清楚,字距和行距不宜太小,若出现书写错误确需修改时可使用规范的修改符号。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出,确认后再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描摹清楚。答题时请注意题号顺序,答案只能写在答题卡本题区域的红框内,否则,答题无效。凡答案书写在试题卷或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6、保持卷面清洁,不要将答题卡折叠、弄破。禁止在非答题区乱涂乱画,禁止在答题卡上作任何标记,禁止在答题卡中间、右侧黑色的信息点和条形码上面涂画,禁止填涂“缺考标记”。

  7、考生在考室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卷、答题卡,不准将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室。

  8、考试终了铃响,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题,根据统一指令起立,按试题卷在上、答题卡居中、草稿纸在下的顺序整理好,按照统一指令依次从前门离开考室,并在考点指定的地方等候,待发出离开信号后,方可离开考点。

  (五)监考规则

  1、担任高二年级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得监考;工作单位为同一学校的监考人员,不得同时担任同一考室的监考。

  2、监考实行“滚动式监考”,即监考员每堂监考都要无规律地进行滚动轮换,由第一副主考随机编排并在考前20分钟宣布。

  3、考试时,除考点正、副主考和巡视员外,监考员必须禁止其他人员进入考室。

  4、监考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防止考生代考、夹带、偷看、抄袭、换卷、传递或带走试卷(含草稿纸)等违纪舞弊事件发生。若发现考生违纪舞弊,须及时制止。

  5、监考员要遵守监考纪律:①不准迟到、早退;②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随身听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室;③不准看书看报、室内谈笑、抽烟、吃东西、打瞌睡,做与考试无关的事;④不准擅离考室,随意翻看考生试卷,解释题意、抄题做题;⑤不准将试卷传出室外,严禁以任何形式协同违纪舞弊;⑥对考生提出的试卷漏印、重印、字迹模糊等不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监考员须当众说明并及时解决。

  6、监考员在考试时间内如遇特殊原因上卫生间,应由流动监考顶替,必须保证考室内有二名监考员监考。

  7、如实填写《考室情况记载表》,凡在监考中发现的违纪舞弊情况都须在表中详细记载准考证号、姓名、违纪舞弊情节,并按本细则第九章的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情节严重的须写出专题报告交考点办公室。

  8、考试期间,如考生忘记携带或遗失“身份证”、“准考证”,须报告考点主考,经查证核实无误,由送考人员出具书面证明后,经主考签字同意,准许参加考试。

  9、监考员要爱护、关心考生,发现考生有病,须及时通知流动监考陪同考生接受治疗,不能坚持考试的,应说服考生停考。

  (六)试卷密封规则

  1、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必须认真清点试卷(包括缺考卷)份数,如发现考生将试卷带走,须立即追回。

  2、监考员将考生答题卡(含缺考考生答题卡)按准考证号顺序从小号到大号(小号在上)收齐排列,清点无误后,交验收员验收。验收员按准考证号和试卷页码顺序(包括缺考卷)验收,严禁将试题卷和答题卡混装、倒放,严禁将草稿纸装入卷袋内。验收无误后,监考员再将答题卡平整地装入塑料薄膜袋,再装入答题卡袋内,用适量浆糊(胶水)将答题卡袋封严,最后用回收密封条将袋口封好,并填写袋面的有关内容交考点办公室。

  3、标准考室答题卡每考室装一袋,一律不装订,严禁折叠、搓揉、污染。小于30人的尾数考室,空白答题卡不入塑料袋但装入答题卡袋。大于30人的尾数考室,空白答题卡单独装袋密封,并在答题卡袋上写上“空白答题卡”五个字,后用括号注明张数。

  4、试题卷(含空白卷)按试题袋对应的份数收齐,装入试题袋内(袋口不须密封),交考点办公室。

  5、试题卷按照准考证号从小号到大号(小号在上)收齐,装入袋内封好,交考点办公室。

  6、各考点将《考试情况记载表》分科按考室顺序以考点为单位装订成册,连同严重违纪舞弊专题报告,与试题卷、答题卷一并送市学考办;市学考办将缺考情况进行汇总,填写《缺考情况汇总表》。将考生违纪情况进行汇总,填写《考生违纪情况汇总表》,连同《考试情况记载表》与试题卷、答题卷一并送邵阳市学考办;市州学考办将《缺考情况汇总表》、《考生违纪情况汇总表》、专题报告汇总,连同各考点的原始《考试情况记载表》送省学考办,并发送相应EXECL电子搞,试题卷、答题卷送扫描点。

  730人以上的尾数考室装袋密封要求,将所有考生的答题卷装成一袋密封,剩余的空白答题卷装成另一袋密封。参考考生的答题卷卷袋上“准考证号起止号”上填写该考室实际的起、止考号;剩余空白答题卷卷袋上“准考证号起止号”上填写“补充尾数考室XX份,余XX份”,由保密室回收。

  不足30人的考室装袋密封要求,将考生的答题卷装成一袋密封,剩余的空白答题卷由保密室回收。参考考生的答题卷卷袋上“准考证号起止号”上填写该考室实际的起、止考号。

  五、试题卷和答题卡发放、回收规定

  1、保密室在发放、接收试题卷和答题卡(含英语听力CD光盘或磁带)时,必须当面分别清点袋数,核实科目,检查卷袋密封情况,履行交接手续,填写《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试卷交接表》和《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备用卷、英语听力CD光盘或磁带流向表》。

  2、考前试题卷和答题卡出保密室,只能在当天按照考试科目,考一科发一科。在每科开考前40分钟(外语科在考前55分钟),由考点主考和验收员一同从考点保密室领取当堂考试科目试题卷和答题卡,并办理领取手续,再一同送到考点办公室分发给监考员。

  3、备用卷由保密员管理,《备用卷流向表》由考务负责人(考点主考)掌握。非特殊情况不得启用备用卷,备用卷启用应先由县级以上学考办负责人同意,驻点巡视员、考点副主考、保密员共同签名后方可启用。启用的备用卷由考点主考、保密员对照《备用卷流向表》验明实物后,共同签名注销。

  4、每一堂考试结束后,由监考员按要求清点好答题卡、试题卷和草稿纸,送考点办公室交验收员清点无误后装袋,再由验收员与副主考一同将全部材料送考点保密室,并办理交接手续。

六、送考要求

1、各参考学校必须要派出足够的教师送考,送考人员要做到与考生同吃、同往返,密切注意考生的身体、思想状况,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送考人员要严禁考生搭乘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辆等非客运车辆赴考;严禁考生私自下塘、下河游泳。

3、送考人员需严密关注社情,防止流氓滋事、打架斗殴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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