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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2011-2012学年度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目标管理评价方案

武冈政府网 www.ccbyzs.com 发布日期:2012-11-15 【 字体:   

武教发[2012]13号

关于印发《武冈市2011-2012学年度

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目标管理评价方案》的

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市直各教育单位,民办教育协会,各民办学校:

  现将《武冈市2011-2012学年度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目标管理评价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附:《武冈市2011-2012学年度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目标管理评价方案》

  武冈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武冈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45日印发

                                         (共印60份)


武冈市2011-2012学年度

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目标管理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化教学改革,促进均衡发展;激发学校活力,形成良性竞争;落实教学常规,构建和谐校园;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发展后劲。

  二、评价对象

本方案评价的对象是: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中专、初中和小学。市教育局评价普通高中学校与职业中专与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及初中、中心小学,民办学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根据本方案自行评价完小、片小、村小。

  三、评价项目

  评价指标体系与目标要求,见表一至表四。其中:

  1、特长生,指的是参加武冈市级及其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含音、体、美、三小制作)获奖者(不含征文获奖及报刊上发表作品者)。特长生的认定:以武冈市级及其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获奖通报为准。

  2、附表一、二中的“二类乡镇”指的是晏田、稠树、秦桥、水浸坪、邓家铺、双牌、马坪七个乡镇。

  四、评价方法

  采用分类评价(分高中、初中、小学三类)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价。具体方法为:

  1、直接计算法。凡能直接量化的各项指标均采用本法进行评价,如科学文化素质、中学的理、化、生、信息技术考查、中学的体育测试等各项指标。

  2、抽样考核法。中小学思想道德素质、基本能力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小学的基础艺术素质则采用此法加以评价。由学校对照标准进行自查自测,再由市教育局评价组按统一要求抽样测评,抽样测评结果作为单位教育教学质量评先的依据和学生领取毕业证书、教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市教育局如果没有统一抽测,该项则统一不记分)。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以该年级所有学生直接量化的指标为依据。

  3、目标平衡法。由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市直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生源质量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采用分类确定目标的办法予以平衡。

  五、计分细则

  (一)小学、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

  1、思想道德素质

  查思想品德评价资料及评价程序,调查学生受处罚情况,抽查日常行为规范,达标的记满分。学生有犯罪行为,每人次扣5,扣完为止;学生日常行为不规范酌情扣1-5分。

  2、基本能力素质

  以邵阳市统一组织的物理实验考查(25分)、化学实验考查(25分)、生物实验考查(25分)及信息技术考查(25分)成绩为依据(合计100分),四科合计60分以上为及格,90分以上为优秀。计分方法:及格率得分:(及格率÷目标值)×权值分(3分)。优秀率得分:(优秀率÷目标值)×权值分(2分)。本项及格率按3分折算、优秀率按2分折算后计入评价总分。本项合计最高不得超过7分。

  3、身体素质

  体育合格率和优秀率。小学以抽样测试成绩为准,初中以全市毕业班体育学业考试合格率为准。计分方法:及格率得分:(及格率÷目标值)×权值分(3分);优秀率得分:(优秀率÷目标值)×权值分(2分)。本项及格率按3分折算、优秀率按2分折算后计入评价总分。本项合计最高不得超过7分。

  4、直升率

  直升参加毕业考试人数

计算方法:──────────────——─────×100%

五年级或七年级入校学籍总人数±本市内正常异动人数±市外转进(出)人数(限8%内)

计分方法为:(直升率÷目标值)×权值分

  5、科学文化素质

  初中各科成绩均以邵阳市统一组织的毕业会考科目成绩为准,小学以武冈市质量检测科目成绩为准。小学语、数、英三科纳入质量评价。

  应参考人数指五年级或七年级入校学籍总人数±本市内正常异动人数±市外转进(出)人数(限8%以内)

  (1)合格率(“毕业率”)

  各科都合格人数

  合格率=─────────×100%

应 参 考 人 数

  计分方法为:(合格率÷目标值)×权值分

  (2)初中补考合格率

  计分方法为:

  实际补考科目

  ─────────×权值分

应补考科目

   (3)优秀率:

优 秀 人 数

  计算方法:─────────×100%

应参考人数

  初中优秀人数计算:会考所有科目均达到90分以上人数(语、数、英会考单科若为120分,优秀率按108分计算)。初中合格人数计算:会考所有科目均达到60分以上人数(语、数、英会考单科若为120分,合格率按72分计算)。小学分语数二科都合格率和优秀率及英语及格率和优秀率分别计算。计分方法:(优秀率÷目标值)×权值分。

  6、特长发展程度

  (1)团体竞赛。以本学年度内该单位在籍学生组队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学科竞赛(含音、体、美、三小制作)取得的团体名次为计分依据,按规定要求全部参加记3分,每缺一次扣1分。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1分、0.8分、0.6分,多次获奖可累计加分;代表教育局参加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亦可加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5分、2分;邵阳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1.8分、1.5分(省、邵阳、武冈市1-2名为一等奖,3-5名为二等奖,6-8名为三等奖)。本项最高不得超过9分。

  (2)特长生级别,达到目标级别的记满分,超过或降低级别的,分别按每个级别(分武冈市、邵阳市、省、国家级)增、减0.5分,超过目标级别及其以上的,每个级别超过1人,邵市、省、国家级分别增加0.3分、0.4分、0.5分计算。本项最高不得超过4分。

  (3)特长生比例。计分方法:(实际百分率÷目标值)×权值分。此项计分最高不超过7分。

  8、过程评价

  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发出通报,凡对单位通报批评一次扣0.2分,对所在单位教师通报批评一人次扣0.1分(凡通报中心学校所辖单位的,中心学校一并减分);中小学学生素质报告手册是对学生过程评价的一项重要依据之一,每学期将检查中小学学生素质报告手册的使用情况,对使用不合要求学校给予扣分。

  9、初中按实考分及全能竞赛加分进行质量评价,其它优惠加分不计入质量评价。

  ()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高考40分,学考60分)

  1、思想道德素质、基本能力素质、身体素质评价同初中、小学评价一致。

  2、高考教育质量评价: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做一块统一评价,不分等级类别。一中、二中、展辉高中由五块合成,即本一、本二、本三人数、加分及学考质量等项目。洞庭纳入二中评价,云峰、益升纳入一中评价。十中、富田高中由五块合成,即本一、本二、本三人数、加分及学考质量等项目。高考评价均以市考试中心提供的本一、本二、本三上线人数为依据。学考以当年邵阳市学考质量数据为依据。

  一中、二中、展辉高考分三档评价:一本评价分值为25分,二本评价分值为10分,三本评价分值为5分。十中、富田高考分三档评价:一本评价分值为10分,二本评价分值为10分,三本评价分值为20分。十中、富田、若某档目标人数为0,实际上线人数为0,则该档分值计满分;若某档目标人数为0,实际上线人数超过目标人数,每上线一人加3分。若目标人数大于0,确定实际上线人数时,采用只舍不入方法精确到整数位。

  每档得分计算方法为:(实际上线人数÷目标上线人数)×权值分

  本一目标上线人数=高一入学时录取成绩全市前300名占有人数×90%

  本二目标上线人数=高一入学时录取成绩居全市前1000名占有人数×90% - 本一目标上线人数。

  本三目标上线人数=高一入学时录取成绩居全市前2000名占有人数×90% - 本一、本二目标上线人数之和。

  本一、本二、本三实际上线人数=普高文化生上线人数+普高专业生本一、本二、本三上线人数。普高专业生上线人数确认方法为:以湖南省公布的文化和专业控制线为准。外省独立的本一艺术学院可计算在内,对外省独立艺术院校一本的认定,由招考中心、基础教育股、学校共同确定。

  前2000名学生的排名应以2009年九年级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实考分排名,不含优惠加分成绩。一中,二中按电脑派位成绩确定。电脑派位到一中,现在二中就读的学生,放在一中评价;电脑派位到二中,现在一中就读的学生,放在二中评价。

  所有参加质量评价的人数均为该校有学籍的应届生。

  3、高考加分

  考取清华、北大及飞行员的学校,录取1人加5分,可累加,不封顶。

  4、职专评价:参加对口招生人数必须达到高三上学期学生总数的15%以上。在对口招生考试中,二本以上上线人数达参考人数8%以上,学校可评为先进单位(二等奖);在对口招生考试中,二本以上上线人数达参考人数10%以上,学校可评为先进单位(一等奖)。

  5、高二学考:

  (1)合格率得分(权值50分):

  一中、二中、展辉九科都合格率排名超过邵阳市内省示范性高中学校第五名,富田、十中九科都合格率排名超过邵阳市示范性高中第十二名,则合格率按满分计算(以邵阳市统计数据为准),否则,与参照学校比较,每少0.1个百分点,0.2分。

  (2)优秀率得分(权值10分):

  实际正考优秀率÷邵同类学校平均优秀率×权值分。邵阳市同类学校没有平均优秀率,则按武冈市平均优秀率计算。

  六、扣分细则

  为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以下违规行为在教育质量评价时分别按下列规定扣分:

  1、小学毕业生参考率(参考人数÷编学籍号人数)超过106%的,按每超过1%,扣0.2分计算。

  2、小学、初中无电子学籍的学生参考,按每人扣0.1分累计扣分。小学、初中考生类别无社会青年的类别。小学、初中学生不允许复读,如发现并查实学校有复读生参考,则按每人扣0.5分计算。

  3、凡会考中有冒名顶替行为的,发现1人扣1分累计扣分。

  4、高中降级、休学人数三年累计必须控制在2%以内,高于2%的,按每超过1%0.4分累计减分。初中、小学有假休学的,按1人扣1分累计减分。学生休学,由家长凭学校签具意见的申请书、医院检查结论书及时到基教股验证登记,否则以流失生对待。

  5、小学、初中、高中均设置武冈市外正常异出率控制值,小学五、六年级两年内武冈市外正常异出率不得超过8%,初 中、高中三年内武冈市外正常异出率不得超过8%,在此基础上,每超过1%0.4分。

  6、对教育局组织的各项活动或竞赛,无故不参加者,按每缺1次扣1分计算。

  7、在2012年初、高中招生中,每超计划1人,在综合评价中扣0.1分。(基础教育股统筹安排的除外。)

  8、学籍管理中的其它扣分,按《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电子学籍管理的几项规定》执行。

  七、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的认定与奖罚

  1、控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当年不能评为教育教学质量单项先进单位和综合先进单位,并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当事人:

  (1)小学学生直升率(小学五年级起、直到毕业)低于目标要求2个百分点的;

  (2)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集体违纪舞弊行为的;

  (4)有严重违反招生纪律者的;

  (5)初中学生直升率低于目标要求6个百分点的;

  (6)高考复读生以应届生名义报考者;

  (7)初中毕业班人数低于30人以下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当年不能评为教育质量先进个人:

  (1)严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2)有意排斥差生导致学生流失的;

  (3)所担任班主任的班级年巩固率未达规定标准的(小学、初中100%,高中95%);

  (4)有严重违纪行为,受到查处的;

  (5)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部门处罚的。

  2、审查评定

  由基础教育股负责,核定各项评价数据,综合整理,统计出评价结果,并从高分至低分分类排定名次,报局党委审定。

  3、奖惩办法

  (一)奖励

  对评定的教育教学质量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由市教育局统一表彰。

  (1)市直中学

  ①单项奖。高中奖前3名(一中、二中、十中、展辉、富田),初中奖前5名(三中、十中、展辉、富田、洞庭、丰育、同道、城东、云峰),分别授予教育教学质量先进单位称号,高中第1名和初中第1名为一等奖,分别奖励4000元;高中第2名和初中第2名、第3名为二等奖,分别奖励3000元;高中第3名、初中第45名为三等奖,分别奖励2000元。

  ②综合奖。只有高中或初中的市直学校,获单项奖的同样获综合奖,另发综合奖奖金3000元(奖牌只发综合奖奖牌)。

  ③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先进个人。

学校高考单科人平分(语文、数学、英语以高考成绩为依据,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以湖南省学考或邵阳市联考或武冈市统考成绩为依据。)排名:一中、二中、展辉必须是前3名,其他高中进入先进单位的学校的任课教师,所教学生单科人平分又高于本校该科人平且任教班级本一、本二上线人数达目标人数者,可评为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先进个人。音、体、美(含职专专业教师)由学校根据其任教专业辅导的学生考入本一、本二人数为该校专业生升学最多者予以推荐上报,但最多不能超过本专业教师的二分之一。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先进个人总名额不能超过高三班级数的1.5倍。

初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总分进入先进行列,学校单科人平分又进入前五名(三中、展辉、洞庭必须为前3名),任教科目的人平成绩超过本校该科人平分的教师,可评为先进个人。城区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先进个人总名额不能超过初三班级数的1.5倍。学校单科人平分进入规定名次,但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总分未进入先进行列,该科只能推荐第1名的教师报教育局表彰。市教育局对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和适当奖金

职业中专在对口招生考试中,教育教学质量进入先进行列,学校可根据本校评价方案推荐教学质量突出的教师报教育局表彰,但申报先进教师个人总数不得超过高中三年级上学期学生总人数的2%。

  (2)乡、镇,街道办事处学校

  ①单项奖。小学前6名、初中前7名授予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先进单位称号。五中、华康纳入乡镇系列统一评价。第12名为一等奖,奖励3000元;第34名为二等奖;奖励2000元;第567名为三等奖,奖励1500元。若乡镇小学、初中未进入前6名,但评价名次在去年基础上提高了4个名次,可认定为先进单位(三等奖)

  ②综合奖。小学、初中均获得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先进单位的乡、镇学校,授予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先进单位称号,奖金为2000元。辕门口、迎春亭街道办事处小学进入先进单位,且进入一等奖行列,可授予综合奖;五中、九中、华康初中进入先进单位,且进入二等奖以上行列,可授予综合奖(奖牌只发综合奖奖牌)。

  ③先进学校(含武师附小、实验小学、展辉小学部)。乡镇中心小学必须是乡镇中心小学组评价总分的前6名、在城小学的评价总分超过乡镇中心小学评价总分的第3名者,才可评为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先进学校。初中先进学校必须是评价总分进入乡镇初中11名者。若乡镇初中未进入前11名,但评价名次在去年基础上提高了7个名次,可认定为先进单位(三等奖)。若乡镇中心小学未进入前6名,但评价名次在去年基础上提高了5个名次,可认定为先进单位(三等奖)。对评定的先进学校,市教育局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中心小学组(城区小学单独排列):第12名为一等奖,奖励1000元;第34名为二等奖,奖励800元;第56名为三等奖,奖励500元。武师附小、实验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获一等奖,可授予综合奖。乡、镇、街道办事处初中组:第123名为一等奖,奖励1000元;第456名为二等奖,奖励800元;第78910名为三等奖,奖励500元。

  ④先进个人。乡镇所属初中进入先进单位,任教科目的人平成绩超过本校该科人平分的教师,可评为先进个人。但农村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先进个人总名额不能超过初三班级数的3倍,城区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先进个人总名额不能超过初三班级数的2倍。学校单科人平分进入前15,但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总分未进入先进行列,该科只能推荐1名最优秀的教师报教育局表彰。学校单科人平分未进入前15,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总分未进入先进行列,可从毕业班教师中推荐一名最优秀的教师报教育局表彰。市教育局对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和适当奖金。中心小学、完小及片小单科先进个人的确定办法(分中心小学和片完小予以推荐):中心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进入先进行列,学校单科人平分在全市前12名(城区小学必须是前3名),任教科目的人平成绩超过本校该科人平分的教师,可评为先进个人;片完小必须是乡镇、街道办事处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进入全市先进行列,乡镇、街道办事处学科同时进入先进行列的前提下,人平成绩超过全乡该科人平成绩的教师,可评为先进个人;学校单科人平分进入规定名次(农村前12名,城区前3名),但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总分未进入先进行列,该科只能推荐第1名最优秀的教师报教育局表彰;若单科人平分未进入规定名次,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总分未进入先进行列的学校,可从该校毕业班教师中推荐1名最优秀的教师报教育局表彰;学校单科人平分未进入规定名次,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总分进入先进行列,可从毕业班教师中每科推荐一名最优秀的教师报教育局表彰。凡被评为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先进个人者,教育局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和适当奖金。

  ⑤高中学校在邵阳市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中,被评为先进单位,则在武冈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中视为先进单位。

  (二)处罚办法

  (1)对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得分低于全市同类单位综合评价分平均值的限额百分率(市直城市高中为90%,农村高中为85%;市直初中为90%,乡、镇、街道办事处初中为80%;乡、镇、街道办事处小学为85%;中心小学为86)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当年不得评先评优;连续两年受通报批评的单位,给予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黄牌警告;连续三年受到通报批评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令其辞职或按行政管理权限予以免职。

  (2)在受到全市通报批评单位任课的教师,若其所教科目成绩未达该单位评价平均分,则给予通报批评,当年不得评先评优;连续两年受通报批评的教师,学校或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三年受到通报批评的教师,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学校要对其实施末位待岗制度,限期自费培训提高。

  八、对于有突出贡献的教师或管理人员,可由政府评为“教育教学突出贡献者”并给予重奖。

  “教育教学突出贡献者”评选的基本推荐条件为:A、高考:①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无校外兼课等违纪违法行为。②所任教学科成绩突出:高考中所教优生人平分超过学校高考优生人平分。优生人数由学校按实际情况确定。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以邵阳市联考(武冈市统考)成绩为准,所教优生人平分超过学校高考优生人平分。按每超1分记1分的方法排名,如果所教班级有学生考取北大、清华(含飞行员),该班任课教师各加5分,班主任另加5分。高中推荐人选完全由学校根据本校方案筛选推荐,B、高二学考:所任教学科综合排名在邵阳市前2名才符合申报条件,然后按学考指标名额由学校根据方案筛选确定。C、初中毕业会考:城区市直学校获单科第一的科任教师;乡、镇、街道办事处获单科第一的科任教师。D、小学质量检测:乡、镇组和城区组获单科第一的科任教师。E、本人或辅导学生参赛获全国第一名者,科研成果获国家级奖励者,高考中考取北大、清华人数破纪录者,可评为特等奖(限1名)。F、其它教育单位在教育教学方面受到省、邵阳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可上报一人参评突出贡献奖。

  高考突出管理人员(行政领导、分管领导、组长及班主任)评选的基本条件为:①与上同。②高考上线人数必须超过高考目标上线人数,然后按本一每超1人记2分,本二每超1人记1分的方法来排名确定。③有学生考取清华或北大,班主任可按一等奖标准奖励。④当班主任的班级或蹲点班级上本一、本二线的人数名列全校第一。⑤高三年级教师集体备课自始至终,不图形式,有据可查,且成效突出。⑥高三年级周考、月考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任课教师自主命题,考试试卷批阅及时,讲评到位,且有据可查。各校根据以上基本条件限额(市下达的评选指标)向上申报,市教育局审核,市政府审批颁奖。

附:1、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项目及目标要求

  2、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项目及目标要求

  3、普高教育教学质量评价项目及目标要求

  本方案的解释权在市教育局基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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