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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简明速查表

武冈政府网 www.ccbyzs.com 发布日期:2012-11-15 【 字体:   

工伤保险待遇简明速查表(表二)

 

补偿类别

伤残津贴

一次性待遇

*医疗费

*伤残补助金

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医疗补助金

因工伤残待遇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

2

3

4

*本人工资的90%

*本人工资的85%

*本人工资的80%

*本人工资的75%

本人工资的27个月

本人工资的25个月

本人工资的23个月

本人工资的21个月

 

 

住院费

 

 

 

 伙食补助 费

 

交通食宿 费

 

大部分丧失

劳动能力

5

6

本人工资的70%

本人工资的60%

本人工资的18个月

本人工资的16个月

本人工资的36个月

本人工资的30个月

本人工资的24个月

本人工资的18个月

部分丧失

劳动能力

7

8

9

10

 

本人工资的13个月

本人工资的11个月

本人工资的9个月

本人工资的7个月

本人工资的15个月

本人工资的10个月

本人工资的8个月

本人工资的6个月

本人工资的15个月

本人工资的10个月

本人工资的8个月

本人工资的6个月

 

停工留薪期内的

福利工资待遇

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工伤医疗期1-1224个月内)

 

*护理费

(按月发给)

全部护理依赖

大部分护理依赖

部分护理依赖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辅助器具费

需要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

因工死亡待遇

*丧葬补助金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一次性工亡

补助金

当时死亡: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

*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月发给)

配偶: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

其他供养亲属: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

孤寡老人或孤儿:上两项标准的基础上加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10%

注: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工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注: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单位*项为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其余各项为单位支出;未参加工伤保险统筹

的单位,所有各项均由用人单位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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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系统管理员】 【撰稿:武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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