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武冈市居民性别更正、变更登记
办理依据: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邵阳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收费情况:免征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
办理条件:申请更正、变更性别的公民
办理流程:办理流程:1、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审核表》。
2、受理申请:户口登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
3、审批申请:逐级上报至邵阳市公安局审批。
4、反馈结果:审批机关应当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逐级反馈至户口登记公安派出所,并告知当事人。
5、打印表簿:审批通过的,由户口登记公安派出所收缴其原户口簿内页、居民身份证,另册保存原常住户口登记表,并为申请人建立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发给新的居民户口簿内页。
所需材料:公民性别登记错误的,凭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调查核实材料、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公民性别因故发生变异的,凭本人的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办理机构:更正的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公安派出所受理并登记,变更的逐级上报至邵阳市公安局审批。
办理时限:更正且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变更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户口登记公安派出所5个工作日内上报,武冈市公安局4个工作日内上报,邵阳市公安局4日工作日内审批完结,户口登记公安派出所2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咨询服务:0739-4240572;0739-4220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