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服务 > 重点服务 > 保障性住房申请

【办事指南】武冈市廉租住房保障申报指南(实物配租 租赁补贴)

武冈政府网 www.ccbyzs.com 发布日期:2015-10-15 【 字体:   

  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与申请资料一并交社区

  (2)、社区审核

  (3)、办事处审核

  (4)、市房产局、民政局联合会审

  (5)、入户调查

  (6)、公示

  (7)、登记

  (8)、按申请先后顺序进行轮候(轮候期间可享受租赁补贴)

  (9)、配租廉租住房

  申报提交资料

  (1)、所有家庭成员的第二代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2)、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员提供年度低保证复印件,其他家庭成员由所在工作单位或社区开具收入证明。

  (3)、家庭住房证明。承租私房、借住房屋、承租单位自管房的家庭要提交年度的《房屋租赁许可证》复印件,租赁直管公房的家庭提交由“武城房产管理所”盖章并签有“复印属实”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自有私房的家庭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临时房屋和其它情况由社区开具相关证明。

  (4)、申请人第二代身份证的正反两面复印件。

  (5)、其它相关证明资料,如残疾证、病历证明等。

  申报对象

  未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武冈市城区范围内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报条件

  (1)、申报家庭应具有武冈市区非农业户口且常居武冈城区;

  (2)、申报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城镇人均年可支配收入0.6倍(含0.6倍)以下。

  (3)、申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主要政策及文件依据

  1、《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

  2、《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162号);

  3、《湖南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试行)(湘建房〔2008〕461号;

  4、《湖南省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12〕11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

  6、《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

  承诺时间

  按每年度《通告》规定时限办理

  受理机构

  户籍所在地社区

  房产局联系方式

  0739-4221485

   

 

点击这里下载附件


分享到:
【责编:市房产局】 【撰稿:】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