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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武冈政府网 www.ccbyzs.com 发布日期:2016-11-16 【 字体:   

一、办理事项:生育保险参保单位及参保人有关待遇的结算和申领

二、办理机构:市医疗保险局各业务股室

三、办理程序:

1、生育住院医疗费用申请与支付

参保生育妇女持有关证件到市医保局征缴稽核股审批登记→参保妇女到定点医院住院生育→出院后持有关资料交医保局征缴稽核股审核→业务结算人员录入人员和医疗信息并结算打单→业务负责人审签→参保人签字→基金财务会计审签→医保局负责人审批→基金出纳办理支付。

2、生育津贴的申领

参保生育妇女所在单位经办人持相关资料交医保局审核→业务结算人员结算打单→业务负责人审签→单位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基金财务会计审签→医保局负责人审批→基金出纳将津贴转账至参保单位→参保单位发放给参保生育人。

四、有关事项:

1、生育住院医疗费用保障所需资料:生育证、参保人结婚证、婴儿出生证、参保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书。

2、生育津贴申领所需资料:生育证、参保人结婚证、婴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参保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财务公章。

3、生育津贴标准:产假天数×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

产假标准:法定产假90天,难产增加15天,晚育增加30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加30天,多胞胎每增加1胎加15天。

五、咨询电话:42565694256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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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唐亮】 【撰稿:】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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