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武冈市公共租赁住房申报
申报程序
(1)、申请人到市房产局、社区领取或在房产政务网下载申请表,填写申请表
(3)、就业单位审核,并出具意见
(4)、申请资料交社区或市房产局
(5)、市房产局、人社局、民政局联合会审
(6)、入户调查
(7)、公示
(8)、登记
(9)、按申请先后顺序进行轮候
申报提交资料
(1)、申请人及其在我市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第二代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2)、由用人单位出具的薪资证明。
(3)、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家庭住房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4)、劳动合同复印件,由用人单位盖章并签证复印属实。
(5)、其它相关证明资料
申请对象
(1)、参加工作不满5年的新就业人员。
(2)、非武冈市城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无房或自有私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2平方米;
(2)、申请人在我市劳动关系稳定,在我市持续就业时间不得低于2年,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劳动用工合同。
文件政策及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
2、《湖南省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12〕11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
4、《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
承诺时限
按每年度《通告》规定时限办理。
申请机构
户籍所在地社区或就业单位。
房产局联系方式:0739-4221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