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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武冈市居民出生日期更正登记

武冈政府网 www.ccbyzs.com 发布日期:2016-07-08 【 字体: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邵阳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收费情况:免征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

  办理条件:对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实际出生日期确实不一致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更正出生日期。

  但公务员、在编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教师、医生及其他一切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要求确定或更改出生日期的,一律不予受理。

  经核实,属公民个人弄虚作假,以虚假信息落户造成出生日期等项目差错而申请更正的,或以前更正过出生日期等项目现再次申请更正同一项目的,相关当事人须依法接受相应处罚后,方能受理其申请。

  办理流程:1、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审核表》。

  2、受理申请: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

  3、审批申请:逐级上报市级公安机关审批。

  4、反馈结果:审批机关应当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逐级反馈至户口登记机关,并告知当事人。

  5、打印表簿:审批通过的,由户口登记公安派出所收缴其原户口簿内页、居民身份证,另册保存原常住户口登记表,并为申请人建立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发给新的居民户口簿内页。

  所需材料:凭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及足以证明出生日期确属错误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几种: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原落户凭证《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凭原始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原开具《出生医学证明》单位出示的证明;与原落户凭证《户口迁移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由户口登记机关负责查验迁移证记载的情况;与其他合法落户凭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凭相关原始落户凭证;与原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凭记载了正确出生日期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其他能够证明出生日期确属登记错误并能够形成证据链的相应证明或调查材料。

  办理机构: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公安派出所受理,经武冈市公安局审核,报邵阳市公安局批准。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完成(户口登记公安派出所7个工作日内上报,武冈市公安局12个工作日内上报,邵阳市公安局14日工作日内审批完结,户口登记公安派出所2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咨询服务:0739-4240572;0739-422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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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唐亮】 【撰稿:】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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