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受理范围
(一)受理除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警车以外的所有机动车登记业务和质押备案(解除质押备案)业务。
(二)受理所有上述机动车的登记证书换补发,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换补发,临时号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及换补业务。
二. 具体业务办理流程及办理期限
第一项 注册登记
(一)办理标准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册登记,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车船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7.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免检车除外);
8.法律行政法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其他证明凭证。
(二)办理流程
1.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缴纳车辆购置附加税和车船使用税;
2.申请人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3.拓印车辆VIN(车架)号,到查验岗提交手续,并查验机动车,机动车照相;
4.到登记审核岗选定或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
5.缴纳牌证工本费;
6.安装机动车号牌;
7.领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或临时号牌(选个性化和一网通号牌)。
(三)办理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第二项 变更登记
(一)办理标准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改变使用性质,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登记地辖区车管分所申请变更登记,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3.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4.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免检车除外。
(二)办理流程
1.需要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先到机动车检测
机构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测;
2.申请人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3.拓印车辆VIN(车架)号,到查验岗提交手续,并查验机动
车行驶证,核对机动车信息,机动车照相;
4.登记审核岗审核相关资料和机动车查验记录;
5.缴纳工本费等相关税费;
6.领取机动车行驶证、号牌、登记证书。
(三)办理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第三项转入登记
(一)办理标准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转入,应当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档案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拓印车辆VIN(车架)号,到查验岗提交手续,并查验机动车,机动车照相;
3.到登记审核岗选定或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
4.缴纳牌证工本费、车船使用税等税费;
5.安装机动车号牌;
6.领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
(三)办理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第四项 变更备案
(一)办理标准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变更备案,应当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住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名 称或者号码变更的,提交相关事项变更证明;
3.重新打刻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的,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二)办理流程
1.机动车所有人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到登记审核岗提交变更登记所需手续;
3.缴纳工本费;
4.领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
(三)办理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第五项 转移登记
(一)办理标准
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应当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原机动车号牌;
6.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二)办理流程
1.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办理旧车交易手续;
2.申请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3.拓印车辆VIN(车架)号,到查验岗提交手续,并查验机动
车;
4.登记审核岗审核手续,提交原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
重新选定机动车号牌号码(转出辖区的,不需重新选定号牌号码);
5.缴纳工本费等相关税费;
6.安装号牌;
7.领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转出辖区的,提取机动车档案、领取临时行驶车号牌。
(三)办理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第六项抵押登记
(一)办理标准
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申请抵押登记、解除抵押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4.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解除抵押的,收存人民法院出具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的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申请表》;
2.登记审核岗审核手续;
3.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办理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第七项注销登记
(一)办理标准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
3.机动车报废的,还应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其中属于监销车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4.机动车灭失的,还应提交灭失证明;
5.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提交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 的退车证明;
6.动车登记被撤销的,还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
7.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还应提交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二)办理流程
1.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机动车回收企业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
2.申请人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3.申请人到登记审核岗提交手续和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
4.领取《机动车注销通知书》。
(三)办理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第八项质押备案
(一)办理标准
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申请办理机动车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办理流程
1.提交上述证明、凭证;
2.缴纳工本费;
3.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办理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第九项 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办理标准
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属于科研、定型试验的机动车的,还应提交科研、定型试验单位的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4.属于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的特型机动车的,还应提交合格证;
5.属于未销售的,还应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二)办理流程
1.提交上述证明、凭证;
2.缴纳工本费;
3.领取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
(三)办理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第十项申领、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一)办理标准
机动车所有人申领、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补领、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签注满后申请换领的,还应提交原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查验机动车(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3.申请人到登记审核岗提交补领、换领所需手续;
4.缴纳工本费等相关税费;
5.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办理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第十一项 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
(一)办理标准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申请人到登记审核岗提交补领、换领所需手续;
3.缴纳工本费等相关税费;
4.领取机动车号牌(补换领号牌的,先核发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号牌),机动车行驶证。
(三)办理期限为一个工作日(补号牌15日)
第十二项 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一)办理标准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应当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2.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申请人《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及交验机动车;
3.查验车辆;
4.上线检测;
5.缴纳工本费等相关税费;
6.领取机动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
备注: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业务前应先将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三)办理期限为一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