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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bet平台投注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冈市公证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冈政府网 www.ccbyzs.com 发布日期:2017-10-24 【 字体:   

武政办函〔2017〕112号

 

 

365bet平台投注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冈市公证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省邵驻武各单位:

    《武冈市公证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365bet平台投注办公室

                             2017年10月21日

 

 

 

 

 

武冈市公证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司法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证机构体制改革的意见》(湘办发2016〕35号)及邵司发2017〕13号和武编办2017〕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上级公证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增强公证机构活力,提升公证服务能力,加快我市公证事业发展,为建设美丽武冈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和保障。

    二、改革原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立法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实际需求等情况,依法设立武冈市公证处一家公证机构,服务武冈市,让改制后的公证机构成为自主开展公证业务,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纳税,留足发展基金,实行绩效工资的事业法人。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证需求,突出公证服务的职能特性,不断拓展公证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公证机构的服务、沟通、证明、监督作用。

三、改革内容

(一)机构性质。根据武编办发2017〕31号改革后的市公证处为市司法局管理的自收自支正股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自主开展公证业务,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事业法人。

(二)编制调整

改革后,市公证处原政法专项编制5名划入市司法局机关,同时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三)人员安置

对原公证处在编在岗人员,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进行一次性选择。可选择转为事业编制人员,继续留在改制后的公证机构工作,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办法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原身份不保留;也可以选择按“人随编走”原则安排工作。原使用政法专项编制的非公证员,一般按“人随编走”原则回同级司法行政系统安排工作。在编人员符合退休条件的,其退休手续按有规定办理。

(四)资产债务

原公证处国有资产划转给体制改革后的公证处使用,单独向财政国资管理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登记,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管理。体制改革前公证处的债权债务由承继的公证处负责。市司法局负责监督。

(五)业务用房

改革后的公证处,其办公业务用房经财政国资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市司法局从内部调剂解决,以保障其必须的业务办理场所。

(六)业务管理

1.改革后的武冈市公证处办理业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为依据,不得超出规定范围,武冈市公证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受理本执业区域内的已核准的公证事项(含涉外及港、澳、台公证业务)。

2.涉及改革前武冈市公证处办理的公证案件的投诉,复查。诉讼等事项由武冈市司法局按照相关规定协调处理。

(七)财务管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的通知》(财综2011〕94号司法部《关于当前公证工作改革和发展若个问题的意见》的精神,改革后的武冈市公证处的收费为经营服务型收费,不再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纳税,使用税务发票。公证处依法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接受司法、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按国家规定建立事业发展、教育培训、奖励福利、风险赔偿和执业保证等基金。

(八)分配制度

按照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公证工作实际,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建立体现岗位绩效和要求的内部考核和收入分配办法,全面实施绩效工资,改革后的公证机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财政拨款,按照“依法纳税,留足发展基金,实行绩效工资”模式运行,人员工资自给自足,自行管理,绩效工资标准按照省、邵阳市关于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规定不得超过公务员年收入的二点五倍。

(九)档案移交

公证机构体制改革方案实施前的原公证处的公证档案等,由承继的公证机构负责管理。移交工作由市司法局组织原公证机构清理、清点、归档,原公证机构主要负责人,新组建的公证处负责人签字后办理移交手续。原公证处的水印纸也一并移交改制后的公证处。

(十)公证赔偿基金后备金,因改革之前公证收入上交市财政,没有提留公证赔偿基金,改革前办理的公证案件如需赔偿的由市财政予以补足。改革后的武冈市公证处按照规定提取业务收入3%的份额作为公证赔偿风险基金,自觉接受财政监管,只能用于公证赔偿,严禁挪用,公证赔偿责任全部自行承担。

四、实施时间。

2017年11月 1日至 11月30日,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资产清算、档案移交、机构新设、人员安置等工作。自2017年 12月 1日起按改革后的体制运行。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公证体制改革是政府机关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此,成立由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公证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编办、司法局、人社局、财政局等单位配合,做好公证员或公证辅助人员选聘和招聘工作。应优先招聘通过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已在公证机构工作的辅助人员,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确保改制后的公证机构能选拔到优秀人才,保持公证员队伍的稳定,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工作纪律

为确保公证机构体制改革调整顺利过渡,工作秩序不乱、队伍不散、国有资产不流失,不影响群众办理公证事项,强调以下纪律:一是公证处负责人必须严把质量关,不得放松审批程序。发生因公证质量而造成当事人损失的,一律从严处理。二是公证处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国有资产,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三是加强对公证案卷、印章、钢印、文书、水印纸的保管,发生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公证处负责人的责任。四是新的公证处正式开展工作之前,公证处要正常开展公证业务,不得给群众造成不便。

(三)切实维护稳定

市司法局应确保公证机构干部职工队伍稳定,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应确保改制后公证机构执业人员在二人以上(含留任人员),同时应积极向财政、纪检等部门沟通,制定给予过渡期内留任公证员一定奖励等政策;对因体制改革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不力、处置不当而引发不稳定事件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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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苏小东】 【撰稿:】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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