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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bet平台投注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冈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冈政府网 www.ccbyzs.com 发布日期:2017-10-26 【 字体:   

武政办函〔2017〕111号

 

365bet平台投注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冈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各有关单位,省邵驻武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经营秩序,全面消除安全环保隐患,大力改善城乡环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武冈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365bet平台投注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

 

 

武冈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

     

 

为推进美丽武冈建设,打造生态宜居城市,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全面改善城乡环境,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和《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效规范再生资源(含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回收行业经营秩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属地管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联合执法”的原则,实行市、乡镇、村(社区、居委会)三级联动,合力推进,彻底解决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各种经营乱象,逐步形成规范整洁、文明卫生、安全有序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经营秩序,进一步改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及周边环境状况,不断提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节约利用资源、减轻环境影响、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发展。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营业执照,在法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要建立和完善再生资源从业备案、登记等相关制度;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个人必须依法向市公安局备案;不得擅自出租、出借、转让和变更经营场所。

(二)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必须封闭式运行,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不得影响和妨碍周边单位和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

(三)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必须确保站点内电器线路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器材等安全设备齐全,消防通道畅通;要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从业人员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四)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要建立完整的收购和出售台账记录,规范经营;不得收售违禁物品,严禁销赃、窝赃等违法行为。

(五)严禁在人群密集区域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回收站点内严禁出现废品堆场、作业区和居住区混合搭建“三合一”现象。

(六)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必须确保站点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回收货物堆码有序;严禁占道经营、搭棚设架、打围设点;严禁违法占地、违法建设。

(七)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必须符合城乡建设规划要求,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政府副市长毛政豪任组长,市政府副县级干部周清白、市政府办苏剑明、市商务局局长伍彦任副组长,市商务局、市食药工质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大队和市电力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责任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局长伍彦兼任办公室主任,唐谟奇任办公室副主任,肖坤华为成员。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联合执法组、日常巡查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工作组职责

综合协调组:协调各相关部门会议研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借助媒体开展正面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排专门力量对辖区内回收站点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及时收集和整理摸排情况,同时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联合执法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对回收站点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查处无证(照)经营、安全隐患、环境污染等重点问题。

日常巡查组:安排专人对整治情况进行经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成员单位职责

市商务局 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逐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市食药工质局 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年报;对再生资源从业者进行监督管理;对无照经营者进行查处和取缔;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检测和监管

市公安局 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和经营行为的治安管理,依法查处收赃、销赃违法行为;依法对妨碍执法的行为进行及时处置。

市环保局 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环境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

市城管局 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违规占道经营和违法建设(搭盖)行为进行查处。

市安监局 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市公安消防大队 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实施消防监督抽查,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市电力公司 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行用电检查,对私拉乱接电线等违法行为和政府及授权部门确定需要关闭或停产整顿的违法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依法采取停电、限电等措施。

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 对辖区内非法回收站点和流动回收人员进行摸底排查(见附件);充分发挥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的作用,支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承包土地用途的管理,及时发现并制止擅自将承包土地提供给经营者作为非法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场所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影响市容环境的回收站点进行必要的改造。收购的再生资源和废旧家电应分类放置、封闭储存或设置不低于2.2米的围墙(栏)圈存,确保废品堆放场所无二次污染;对存在违法行为的非法回收站点及流动人员聚集区域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反弹

五、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摸底阶段。(2017年10中旬前)

市商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联合制定下发《武冈市关于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回收站点开展调查摸排宣传告知工作,再由综合协调组对摸排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和登记造册,并详实记录各类信息及问题。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10月中旬—10月底)

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根据摸底排查情况,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摸排情况,动员相关社区、村(居)委会对非法回收站点开展说服劝解工作,督促其按照要求时限主动整改或自行搬离。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11月初—11月底)

联合执法组开展集中整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后,所有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均必须采取封闭式围挡作业。必须确保站点内电器线路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器材等安全设备齐全,消防通道畅通;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从业人员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四)巡查巩固阶段。(2017年12月初—2017年12月底)

日常巡查组加大巡查力度,对整改不彻底的非法回收站点进行针对性的治理工作,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周密部署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扎实推进整治工作;要抽调精干人员投入整治工作,力争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社会环境呈现新面貌。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发动群众,加强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重点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目的、方法步骤和工作经验、先进典型,在全市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依法办事,文明执法

要严格依法办事,贯彻落实“教育宣传在先,告示告知在先、自查自纠在先”的工作方法,采取预先告知、限期自纠的办法,尽可能地促使非法回收站点自行关闭,对极少数屡教不改、顽固对抗的非法回收站点也应在耐心细致说服教育的基础上,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四)建章立制,加强监管

要将集中整治和长效监管有机结合,提高整治的质量,坚决杜绝短期行为。相关乡镇政府要巩固整治成果,加强日常监管,并结合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探索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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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苏小东】 【撰稿:】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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