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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离婚、再婚和丧偶的申请对象具体情况如何处理?

武冈政府网 www.ccbyzs.com 发布日期:2017-05-16 【 字体:   

  答:凡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含已购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的家庭,离婚后夫妻双方均不能再享受住房保障;婚姻存续期间有私房,离异后确有特殊住房困难且自身无力解决的,应在离婚满5年后方可提出住房保障申请,申请时应提供特殊困难证明(如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重大疾病诊断书)、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并已执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内的各项事宜。申请人为丧偶的,需提供原配偶的死亡证明。申请人为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含已购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的,再婚后夫妻双方均不能再享受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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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苏小东】 【撰稿:】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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