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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实施方案

武冈政府网 www.ccbyzs.com 发布日期:2017-05-23 【 字体:   

为遏制居民社区火灾高发态势,全面改善全市社区消防安全状况,有效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央综治办等五部委《关于在乡镇街道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2〕28号)、公安部《关于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指导意见》(公消〔2016〕39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6〕4号)、《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6〕26号)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17〕18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职能部门,充分利用综治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平台和手段,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作用,推动全市所有社区全面普及消防知识技能、完善升级消防硬件设施、建立健全消防应急力量,实现社区消防安全规范管理,逐年推进深化,力争“十三五”期间社区火灾总量明显下降,“小火亡人”事故有效遏制,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建设标准

(一)消防管理组织制度健全

1.社区消防管理责任主体明确。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本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社区应在居委会委员中确定1至2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开展本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社区应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开展本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产权单位或其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日常消防管理工作。无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楼院)的日常消防管理工作,由社区确定的小区(楼院)消防安全管理“网格长”或“楼栋长”负责。

2.消防管理制度健全。制定居民防火公约,明确工作职责,完善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工作会议、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基础工作台帐。

(二)消防通道安全畅通

1.消防车通道畅通。建筑之间不违章搭建建(构)筑物,不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作业场地,不设置遮挡排烟窗(口)或影响消防扑救的架空管线、广告牌、树木、绿化带等障碍物。

2.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居民住宅的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被占用、堵塞、锁闭,未堆放影响安全疏散的物品。

(三)电气管理规范

1.用电管理规范。居住建筑电气线路安装敷设规范,不随意拉接电线,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每幢住宅的总电源线进线依据国家标准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或报警装置。依托专业技术力量,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公共电气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及时整改电气火灾隐患。

2.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规范。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应满足消防安全条件,采用不燃材料搭建,设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因客观条件无法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应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巡查、检查。

(四)生产经营场所使用管理规范

1.生产经营场所使用管理规范。不得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不得擅自增设使用面积,不得擅自增设夹层,不得私搭乱建临时建筑。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分别设置安全出口,不得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

2.危险物品使用管理规范。不违规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不在居民住宅存放、销售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五)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

1.建筑消防设施完备。各类建筑依据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配备灭火器材。

2.竖向管井封堵到位。住宅楼的竖井管道防火封堵严密,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配电柜、电表箱等处不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3.消防设施维护到位。每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4.消防控制室管理规范。消防控制室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并在岗在位,熟悉灭火和应急处置程序,会熟练操作消防控制室设备。

5.技术防范措施落实。引导居民家庭安装简易火灾报警器、配备呼救器、灭火器、灭火毯、防毒面罩、逃生绳等自救逃生器材。对于商铺、出租房等,推动从制度和标准层面强制要求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和电气监控装置。各级政府要积极鼓励支持在社区养老院、幼儿园、独居老人住处等弱势群体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

(六)消防宣传实效管用

1.提示性宣传落实。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制度,明确责任人,推举至少1名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并发挥其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活动的作用,采取面对面宣讲、上门提醒、发送短信等方式,提示居民群众所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疏散路线、安全出口的位置,消防器材、逃生设备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

2.常识宣传常态化。利用社区宣传栏(橱窗)、楼宇视频等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张贴公告标语、悬挂消防宣传条幅、播放短片等方式,向居民群众常态化宣传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等消防常识。每个社区至少建立一个消防安全专题宣传栏(橱窗)。

3.全面组织消防培训。组织对社区工作人员、社区民警、楼栋长、物业管理人员等进行全面的培训,提高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

4.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制定完善社区灭火和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居民群众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5.建立消防体验室。有条件的社区,依托社区现有场所和设施建立消防体验室,配备常用消防器材、模拟体验设施和宣传资料,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观、体验。

6、社区居委会建立以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微型消防站队员、辖区保安为成员的微信群,设有物业服务公司和管理部门的小区要建立以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公司或管理部门全体工作人员、保安、保洁人员为成员的微信群,开展住宅、小型住宿休闲娱乐场所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提示群众外出关火、关电、关气,主动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消防部门要定期向社区消防微信群推送火灾预防和紧急避险自救知识。

(七)微型消防站有战斗力

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实现“三知、四会、一通”(即知道消防设施和器材位置、知道疏散通道和出口、知道建筑布局和功能;会组织疏散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穿戴防护装备、会操作消防器材;公安消防支队或大中队与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与队员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1.建立微型消防站。每个社区建立1个微型消防站,队员不少于6人,设站长1人、队员5人,由受过基本灭火技能训练的保安员、治安联防员、社区工作人员等担任,结合办公场所设微型消防站址和器材室,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社区内有多个住宅小区的,每个设有管理部门、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应建1个微型消防站。

2.规范执勤训练。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分班编组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定期组织队员开展培训、训练、演练,使其熟悉本社区基本情况,会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置初起火灾、会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3.开展巡查宣传。结合日常工作,安排队员开展防火巡查,向居民群众宣传普及消防常识,尤其应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和家庭防火常识宣传。

4.实行联勤联动。将微型消防站纳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调度指挥体系,接受业务指导,开展联勤联训,接到出动指令,能够做到“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处置”。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推进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并作为年度政府绩效考核、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充分利用“一村一辅警”工作机制,把农村消防工作融入“一村一辅警”日常工作内容,将村辅警拓展为信息“采集员”、教育“宣传员”和微型消防站“管理员”,提升了农村消防工作“防、管、控、灭”的能力

(二)扎实开展社区消防安全“三大治理”。开展违规用电专项治理,查处违章违规用电行为,分批对社区公共部位老旧电气线路改造,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降低电气类火灾的发生频率,大力整治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不规范行为;开展社区“三合一”场所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商业网点中“前店后宅”、“上店下宅”,户外广告、电气线路设置不规范,违规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等突出问题;开展社区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治理,各乡镇(街道)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由规划、住建、食药工质、安监、消防等部门联动,开展集中整治,从源头和根本上解决“住改公”的问题。

(三)大力开展社区“三查三清”活动。社区每季度应至少组织所辖物业管理单位和居民楼院集中开展一次“三查三清”活动(具体内容见附件2),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开展以“三查三清”为重点内容的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依法处理。

(四)积极推进社区“智慧消防”建设。构建基于大数据,依托“智慧城市”、综治网格的社区消防治理平台。推广运用物联网技术建立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整合公安、交通及社会单位等各方视频监控资源,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创新社区消防安全管理。

(五)部署开展消防志愿者社区宣传巡讲活动。各乡镇(街道)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消防服务的形式,委托专业培训机构或发动群众组建志愿队、招募文员成立宣传队并经过培训后,配备多功能消防宣传演示车,分赴各社区、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宣传和安全巡讲,现场示教火灾情况下群众报警、求助、逃生、避险技能、日常防火基础知识和社区消防力量现场处置技能,做实消防宣传进社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社区“星级评比”,“社区消防宣传大使”、优秀“网格长”和“楼栋长”评选。

(六)推动开展为特殊群体送安全保障活动。积极开展为残障家庭、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送消防安全保障活动。建立重点人群消防宣传教育档案,定期上门传授家庭防火注意事项和火灾避险基本常识。积极筹措经费为特殊家庭免费安装1具独立式火灾感烟报警器、配备1个消防逃生自救应急包(含小型干粉灭火器、50米逃生绳、简易逃生面具和强光手电筒),防范特殊群体火灾亡人事故。

四、职责分工

综治部门: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一并部署、一并实施、一并调度、一并考评。

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加大对社区消防基础设施的经费投入。

民政部门:督促指导社区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督促社区社会福利机构、弱势群体居住场所安装独立感烟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

房产部门:对设有固定消防设备设施的商品住房小区,需要进行消防设备、设施大、中修的,根据相关规定启用住房维修资金。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督管理和物业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培训。

食药工质部门:开展打击假冒伪劣电取暖器活动,引导群众在电取暖器上安装温控开关。

安监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安全纳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考核内容。

供电部门:每年开展一次社区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安全隐患联合检查,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内容,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

公安消防部门(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筹本地区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指导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

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辖区内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查处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建设标准,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城管部门:负责社区违法建筑违章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创建消防社区活动,对有效提高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提升社区消防管理工作水平,遏制“小火亡人”意义重大。市政府成立由分管消防的副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要将老旧电气线路改造升级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内容。

(二)完善机制,强化经费保障。各乡镇(街道)要设立“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专项经费,列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用于社区室外固定消防设施维护、微型消防站建设、简易消防设施安装和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

(三)责任落地,按时有序推进。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和时间节点,限期推进。市政府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部门联动,合力实施推进。综治、财政、民政、住建和治安、消防等部门和机构,要结合自身职责,给予支持保障,推动工作深入开展。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推手”作用,牵头开展“三查三清”,指导微型站的战训业务培训、落实联勤联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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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唐亮】 【撰稿:】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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