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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bet平台投注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冈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武冈政府网 www.ccbyzs.com 发布日期:2017-08-28 【 字体:   

武政办函〔2017〕91号

 

 

365bet平台投注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冈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省邵驻武各有关单位:

《武冈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365bet平台投注办公室

                             2017年8月23日

 

 

 

 

 


武冈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

行  动  方  案

 

为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从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和社会监督等方面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法治,明晰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用三年左右时间,全面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各行业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进一步摸清并得到重点管控,从根本上铲除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存储、经营、运输、使用的生存土壤,提高危险化学品的风险防控能力,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机制初步建立,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理顺,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得到夯实,应急救援能力大幅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1.全面摸排风险。各有关部门对照《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结合实际情况,全面排查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重点摸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与城镇燃气使用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安全风险,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实施,2018年3月底前完成)

2.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实施,2018年3月底前完成)

(二)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1.加强危险化学品管控。对氯、氨、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对列入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和属于国防科研及生产、市政工程设施等领域的高危化学品的管控;对甲醇、醇基燃料油进行专项整治,查处非法甲醇及醇基燃料油经营、加工窝点;对非法柴油(闭杯闪点≤60°C)经营点进行全面整治,对经营柴油的企业(闭杯闪点≤60°C)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管理。不符合规定的企业一律依法关停,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一律依法查处。(市安监局牵头,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完成)

2.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3.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规定的危险货物包装、装卸、运输和管理的要求,落实各部门、各企业和单位的责任,提高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门槛,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建立装货前运输车辆、人员、罐体及单据等查验制度,严把装卸关,加强日常监管。(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食药工质局、市安监局、市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4.全面排查燃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明确燃气输送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初步构建燃气输送管道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燃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市住建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7年9月底前完成)

(三)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监管责任体系。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系统监管,分清部门职责范围,研究制定武冈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方案,消除监管盲区。(市安监局、市编办牵头,市政府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2.建立更加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能力。(市安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完成)

3.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完成)

(四)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依法治理

1.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2.依法实施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乡镇人民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厉查处和打击危险品领域非法治违行为,重点管控好危险货物经营储存配送。落实乡镇(街道)的打非治违主体责任,建立好村(社区)的第一道防线,加强村(社区)安全生产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奖励力度,构建打非治违群防群治体系,开展邮政领域投寄危化品、餐饮业使用醇基燃料和油气管线等专项治理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各负有危化品监管职责的部门配合,2018年3月前完成,长期坚持)

(五)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

1.统筹规划编制,规范产业布局。在编制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统筹安排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加强规划实施过程监管。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加强城市建设与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的规划衔接,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要求。(市发改局牵头负责规划编制,市经信局负责落实产业布局规划,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2.严格安全准入。建立完善涉及公众利益、影响公共安全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机制。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实施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经济和信息化、公安消防、环境保护、卫生、安监、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批;严格禁止在化工园区外审批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市直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3.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的管理和事故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强化从事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管理,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依法严肃追究因设计、施工质量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市住建局、市市监局、市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六)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抓好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定期梳理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对施行3年以上的开展执行效果评估并推动修订完善。持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传贯彻,督促企业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定期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符合性审核,提高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主动性。(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认真落实“一书一签”要求。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进出口单位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要求,在包装上粘贴安全标签,确保将危险特性和处置要求等安全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传递给下游企业、用户、使用人员以及应急处置人员,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托运人要采取措施及时将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相关信息传递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食药工质局、市安监局具体组织实施,持续推进)

3.推进科技强安。推动化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新建化工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安全仪表系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加速现有企业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减少危险岗位作业人员,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智能工厂,利用智能化装备改造生产线,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现有化工装置加快装配自动化控制系统,大力推广应用风险管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管理方法手段,加强消防设施装备的研发和配备,提升安全科技保障能力。(市安监局、市教科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4.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采取扶持措施,引导鼓励危险化学品企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选树一批典型标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肃查处安全生产标准化走形式、走过场的企业,严肃处理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给予不具备相应条件企业评审通过的评审专家、评审机构和行业协会。(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5.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检查,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依法严厉处罚危险化学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曝光力度。(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6.依法严肃追究责任。进一步加大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推动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7.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及时将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市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将列入黑名单的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信息定期在媒体曝光,并作为企业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确定和从业人员职业诚信查询的重要依据;充分利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依法在贷款、职业准入等方面受到禁止或限制。(市安监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人民银行武冈中心支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食药工质局等依据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完成〉

8.严格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能力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并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管理,杜绝丢弃危险化学品。(市环保局负责,持续推进〉

(七)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

1.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以及检查设备设施配备要求,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要求,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完成)

2.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助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中介机构力量的培育,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持续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增强监管效果。(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3.严格安全评价、环保评价、安全设计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认真履行日常监管职责,严格规范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设计行为,对弄虚作假、不负责任、有不良记录的安全、环保评价机构和安全设计单位,追究相关责任,列入“黑名单”并在媒体曝光。(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等依据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八)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要求。制定更加规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接处警和应急处置规程,完善现场处置程序,探索建立专业现场指挥官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施救、安全施救、有序施救,有效防控应急处置过程风险,避免发生次生事故事件,推动实施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应急处置。(市安监局牵头,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完成)

2.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有效利用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加大危险化学品应急方面的投入。探索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事故处置过程中发挥作用的方法。(市财政局牵头,市安监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3.强化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能力建设。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应急能力建设法规标准,规范救援队伍的指挥调度、装备配备和训练考核,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反应、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完善区域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实训)基地能力建设方案,优化应急力量布局和装备设施配备,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与调运机制,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及处理能力建设,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将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纳入统一调度体系。(市安监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4.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简化、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相关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演练要求,积极推行使用应急处置卡,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演练,根据演练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相关预案相衔接。(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实施,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九)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1.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普及。创新方式方法,加强正面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与对危险化学品的科学认知水平。(市安监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持续推进)

2.加强化工行业管理人才培养。推动各地区加快人才培养,开展化工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开办化工安全网络教育,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市教科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3.加快化工产业工人培养。推动化工企业通过定向培养、校企联合办学和学徒制等方式,加快产业工人培养,确保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达到岗位技能要求。加快培养具有较强安全意识、较高操作技能的工人队伍,有效缓解化工产业人才缺乏的问题。(市安监局牵头,市教科局、市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7年8月底以前)。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动员部署,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治阶段(2017年9月至2019年10月)。各单位、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总体要求,精心组织,制定实施细则,确定路线图、责任人和时间表,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三)总结阶段(2019年11月至2019年12月)。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认真做好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武冈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周玉祥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正县级干部戴瑞云、市政府办联系副主任罗斌任副组长,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教科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局、市食药工质局、市公安消防大队、市公安交警大队、市邮政管理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需明确领导及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二)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完善部门共同参与、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执法机制,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能、规范执法行为。

(三)加强资金保障。市政府每年安排适当专项资金(暂定三年),用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项目建设、运输配送、“打非治违”和相关政策奖补等方面。

(四)加强监督考核。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目标的落实情况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纳入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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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苏小东】 【撰稿:】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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