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新增财政扶贫资金重点产业项目计划的通知
武扶组发[2017]21号
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新增财政扶贫资金重点
产业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项目单位:
根据《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新增财政扶贫资金(扶贫重点工作)项目计划的通知》(湘扶办发[2017]35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扶办发〔2017〕2号)文件精神,经项目单位申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下达2017年省级新增财政扶贫资金重点产业计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本次计划共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1000万元,其中生猪养殖项目600万元,铜鹅养殖项目100万元,蔬菜药材种植项目300万元,具体实施方案详见附件;
二、对新型经营组织的支持资金按20%进行核算共计200万元,从市涉农整合资金中给予安排;
三、项目计划下达后,各相关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扶贫开发工作具体要求和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早日实施,顺利完成。
附件:
1、2017年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生猪养殖实施方案
2、2017年重点产业扶贫项目铜鹅养殖实施方案
3、2017年重点产业扶贫项目药材种植实施方案
4、2017年重点产业扶贫项目蔬菜种植实施方案
武冈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9月14日
附件1:
武冈市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生猪养殖
实 施 方 案
为依托湖南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健全“四跟四走”产业扶贫机制,助推扶贫攻坚,根据《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加强产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扶办发〔2017〕7号)、《365bet平台投注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冈市产业扶贫委托帮扶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政办发〔2017〕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将生猪产业作为我市2017年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现就实施生猪产业扶贫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把产业精准扶贫作为帮助贫困群众建立“造血”机能、稳定增收长效机制的关键措施,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龙头带动、政策扶持、资源整合、加快发展”的思路,紧紧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强化政策扶持,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通过政府主导推动、龙头企业带动、新型农业合作组织互动、能人大户联动、干部帮扶促动措施,引导市场主体与贫困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广泛参与产业发展各个环节生产经营活动,分享收益,如期实现稳定增收脱贫。
二、建设内容
1、以全市2018年建档立卡未脱贫户为基础,从中遴选3000名贫困人口(兜底贫困户、享受其他重点产业帮扶项目的除外)。
2、投入生猪产业扶贫资金720万元,其中600万元专项用于贫困户发展生猪养殖,120万元用于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生猪养殖帮扶基地)服务费用。
3、年发展生猪6000头,五年共计养殖生猪3万头,实现每个贫困人口年增收400元,直接帮扶(农户自养的为2018-2019年2年);委托帮扶(基地代养为2018-2022年5年),5年收入2000元/人的目标。
三、帮扶模式
采取直接帮扶(公司+农户、自主养殖)和委托帮扶(公司农户、公司代养)两种模式。
1、直接帮扶模式(公司+农户、自主养殖)
由帮扶基地本着帮扶贫困户自愿的原则,根据小型家庭生猪养殖条件等情况,实行帮扶贫困户自养,帮扶基地统一提供猪苗、统一提供饲料、统一提供兽药疫苗、统一技术服务、统一疫病防治、统一保底价按7元/斤回收生猪。原则上每个帮扶贫困人每年饲养生猪2头,生猪回收结算收入归帮扶贫困户所有。
2、委托帮扶模式 (公司农户、公司代养)
由帮扶基地和帮扶贫困户签订生猪委托代养协议,原则上每个帮扶贫困人每批委托饲养生猪2头,帮扶贫困人保底收入每年400元,收益期限5年。收益到期后每人2000元的帮扶资金要如数返回给贫困户。
3、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采取“统一提供猪苗、统一提供饲料、兽药(生物制品)、统一疫病防治、统一技术指导、统一保底按7元/斤收购生猪,让贫困户零风险”的产业扶贫方式,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帮扶协议》,明确扶贫方式、双方责权、违约责任等,确保贫困户每年人平增收400元,五年内可人平增收2000元,相关利益具体如下:
(1)统一提供猪苗和投入品:由帮扶基地提供优级猪苗和投入品或承担委托代养。猪苗可由帮扶基地提供,饲养投入品饲料和兽药(生物制品)明确从武冈市场上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采购,采购价格按市场价下浮10%。发放的猪苗价格帮扶对象自养的按560元/头,以30斤为标准,每增减1斤,增减6元核算;饲料800元/头,兽药、疫苗及工资按200元/头核算成本。帮扶基地代养的按仔猪按600元/头、饲料900元/头、兽药疫苗及工资150元/头成本进行结算。
(2)统一技术指导和培训:业务主管部门每年统一组织养殖技术培训会,帮扶基地要上门入户为养殖户进行技术指导。
(3)统一保底价回收生猪:帮扶基地与自养帮扶对象户签订协议,严格执行7元/斤保底价回收肥猪,当市场价高于保底价时,随行就市全部收购。代养帮扶对象按每年每人400元进行分红。
四、实施步骤
项目建设期为2017年10月-2022年9月。
1、制定方案、审批备案(2017年9-11月)
由畜牧水产局调查研究制订初步方案,报市扶贫办初审,市扶贫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省扶贫办通过备案。
2、调查摸底、研究对象(2017年12月)
(1)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确定:市畜牧水产局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对具有一定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法人代表有较丰富的生猪养殖经验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诚信度高的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经集体研究确定武冈市九恒现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17家(具体企业名单和帮扶基数见附表)生猪规模养殖企业为本项目实施单位。
(2)贫困户的确定:各乡镇党委政府在尊重本人意愿、具有养殖条件的未脱贫贫困户中进行帮扶对象确定。全市确定3000名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进行项目实施,原则上以帮扶基地周边乡镇为中心进行整村连片筛选。
(3)申报程序确定:贫困户申请→村委推荐→乡镇审核→市扶贫办比对→市畜牧水产局审定→新型主体对接的程序确定。
3、确定模式、签订合同(2017年12起)
(1)贫困户自主选择帮扶模式:乡村干部在讲清政策的基础上,由贫困户在直接帮扶和委托帮扶中任选一种模式。
(2)合同签订:①帮扶合同签订:根据贫困户的选择,在市畜牧水产局的指导下,由乡镇具体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猪帮扶基地)和贫困户签订帮扶合同。 ②服务合同签订:由市畜牧水产局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猪帮扶基地)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猪帮扶基地)在指定银行设立项目资金使用专户,实行专人专帐管理。
4、生产组织、项目验收(2018年1月-2022年9月)
(1)基地建设(2018年1月)
帮扶基地首先在银行设立生猪产业帮扶资金使用专户,组织资金进行猪苗、饲料、兽药、疫苗等物资的生产和采购,并指导生猪养殖帮扶贫困户做好栏舍建设和养殖技术传授。
(2)生猪养殖(每年1-6月、7-12月)
帮扶基地按照生猪养殖帮扶贫困户选定的合作模式签订协议,按5年帮扶计划,每年2批生猪出栏合理安排生猪生产,到户到栏投放优质仔猪,供应相应的饲养投入品,并组织专门技术力量,按照操作规程,现场指导和持续跟进帮助帮扶贫困户开展生猪养殖。
(3)肥猪回收(每年6月、12月)
生猪出栏由帮扶基地负责保底收购,及时结算帮扶贫困户收入,确保被帮扶人增收每年400元/人,委托帮扶以五年为期,增收2000元/人。
(4)阶段验收(每年6月、12月)
主管部门及时对帮扶基地和帮扶对象户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并进行批次验收,帮扶基地将养殖户生猪保底回收或委托帮扶模式养殖的生猪销售后,通过明白卡拨付扶贫款到帮扶对象专户,登记造册整理资料后在一周内可向项目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项目验收(2022年9月)
项目实施完成后,主管部门及时组织验收,主要对生猪产业发展情况、帮扶基地建设情况以及帮扶对象户收入等情况进行验收。实施委托模式的资金要如数返回给贫困户。
五、资金拨付
1、贫困户每人2000元的帮扶资金:(1)市畜牧水产局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猪帮扶基地)签订合同,在市畜牧水产局指定的银行专户,由市扶贫办按合同把重点产业帮扶项目生猪发展资金拨付该组织银行专户。(2)该项帮扶资金,按市畜牧水产局组织考核验收后,方可拨付使用。
2、20%的帮扶服务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猪帮扶基地)与结对帮扶贫困户签订协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拨付30%;在每年6月项目阶段验收后,拨付30%;在每年年底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40%。
六、台账管理
1、市畜牧水产局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猪帮扶基地)进行专账管理,对贫困户资金使用情况登记造册,跟踪管理。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猪帮扶基地)要建立内部规章制度,诚信、合法经营,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设立项目转账,实行专账核算,确保有账可查,有据可依,按章办事。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猪帮扶基地)对所帮扶对象建立详细生产经营、物资供应、技术指导等痕迹化管理。
七、组织领导
1、成立组织机构。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成立了重点产业扶贫(生猪产业)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兽医局、市畜牧站、市食安办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畜牧站,由邓星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17个示范基地成立专门工作班子,由法人牵头,人员定岗定责,实行责任追究,确保项目按进度安排实施。
2、成立专家技术团。由市畜牧水产局成立项目专家技术服务团,设立电话专线,为各位帮扶对象养殖户全程服务。
3、项目村组建专门班子。以村支部书记负总责,村委会成员参与,负责抓好项目的落地工作,跟踪项目建设进度,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协助协调好示范基地与贫困户的关系。
附件2:
武冈市2017年重点产业扶贫项目铜鹅养殖
实 施 方 案
按照“四跟四走”资金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项目走、产业项目跟着市场走的产业扶贫机制及铜鹅养殖是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市场加工、销售二旺的现状。根据《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加强产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扶办发[2014]7号)、《365bet平台投注公室关于印发〈武冈市产业扶贫委托帮扶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政办发[2017]10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将铜鹅养殖产业纳入我市五大重点扶贫产业之一,现就武冈铜鹅重点产业扶贫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内容
1、范围:以帮扶企业集中、水资源丰富、适合铜鹅养殖、有铜鹅养殖习惯的邓元泰镇、龙溪铺镇、湾头桥镇、水西门办事处、法相岩办事处、大甸镇、文坪镇、司马冲镇、邓家铺镇、双牌镇、稠树塘镇等乡镇为重点,辐射带动全市所有乡镇积极参与。
2、规模:经召集规模铜鹅养殖新型经济合作组织申报,有6个新型主体自愿参与铜鹅产业扶贫,直接饲养或代养铜鹅8万羽,按2000元/人的标准,需400万元产业帮扶资金,可带动2000人名2018年预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
3、方法:由市内规模种铜鹅养殖场户帮扶2018年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铜鹅养殖产业,从产业发展中获得养殖技能和经济收入,以财政产业扶持资金为启动金,按每个贫困人口2000元的帮扶资金提供40只雏铜鹅,由帮扶企业提供铜鹅苗、饲料、养殖技术指导、防疫服务、包成活率和商品铜鹅的保护价回收或由贫困户委托帮扶企业按每个贫困人口代养铜鹅40羽,聘用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贫困人口到企业务工,贫困户从直接养殖铜鹅中获得收益或由代养帮扶企业按每个贫困人口每年200元的纯收入和务工收入,连续帮扶支付五年共计1000元的纯收入及务工时间的劳务收入,在第五年由帮扶企业将2000元/人的产业扶持资金退还给贫困人口,确保贫困人口的可持续收入来源。
4、项目实施时间:
2017年12月初至2022年7月底连续五年。
5、效益分析:
(一)每只商品铜鹅的成本:
(1)雏铜鹅成本,按第一年11月到第二年7月底止不同时期价格的平均价计算,具体为11月-2月底为25元/羽,占全年雏鹅量的30%,3-5月为15元/羽,占全年雏鹅量的50%,5-7月为12元/羽,占全年雏鹅量的20%,综合平均价格为18元/羽。
(2)饲料成本,雏鹅阶段需小鹅(鸭)料,2.5斤,计6.2元,育成鹅至商品鹅阶段需中、大鹅(鸭)料14斤,计16.8元,小计23元。
(3)防疫人工费,每次防疫0.25元,需4次,计1元。饲养人工工资5元/羽。
(4)育雏费用,由帮扶企业必须育雏至10天,才按计划分批送给贫困户。需育雏饲料、保温燃料费用3元/羽。
以上共计成本50元/羽。
(二)每羽商品铜鹅收入:按每羽商品铜鹅重7斤,由帮扶企业按最低保护价8元/斤保证收购,高于此价时贫困户可自行销售,低于此价时由帮扶企业按最低保价收购。每羽商品鹅的毛收入为56元,商品铜鹅纯收入为6元/羽。
贫困人口平均增加纯收240元/人,加上产业帮扶资金2000元,增加总纯收入2240元,可接近达到脱贫标准,如市场价达到9元/斤,增加纯收入2520元。
二、实施步骤
1、制定铜鹅产业扶贫实施方案,交市扶贫办初审,再交市扶贫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2、摸底申报,确定帮扶企业和扶贫对象。
(1)参与帮扶企业的确定,由特色产业办组织市内种铜鹅养殖场户,根据企业条件和企业意愿,符合特色产业办制定的参与铜鹅产业扶贫新型经济主体应具备的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企业主有铜鹅养殖经验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能诚实守信的新型经济主体,确定为参与铜鹅产业扶贫的并新型经济主体。
(2)被帮扶对象的确定,由各乡镇办事处,从2018年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征得贫困人口同意,且具有铜鹅养殖条件或有委托帮扶企业代养意愿及从事铜鹅养殖务工意愿进行确定。程序:本人申请――村支两委推荐――乡镇办事处审核――市扶贫办比对――主管部门审定――新型经济主体对接。
3、确定帮扶模式,签订合同
帮扶的模式有两种,一是由帮扶企业提供雏铜鹅、防疫饲养技术服务、全程饲料、包成活率、包商品铜鹅保护价回收的直接饲养模式。二是由帮扶企业代贫困人口进行铜鹅饲养,贫困人口不参与直接经营、不负责盈亏,只从帮扶企业的铜鹅养殖中分配固定利润及参与务工的委托代养模式。
从以上二种模式中,由贫困人口自主选择一种模式,与帮扶企业签订帮扶合同。
4、组织生产,项目验收
按协议进行组织生产,在生产过程中特色产业办定期进行商品铜鹅存笼量、技术服务情况、防疫情况、商品铜鹅回收情况监督检查,帮扶企业要做好铜鹅存笼、技术服务、防疫服务、商品铜鹅回收做好完整台账,真实反映养殖全程情况。在项目年度完成后,组织验收。
三、参与铜鹅产业扶贫的种铜鹅新型经济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为确保参与铜鹅产业扶贫贫困户的增收成功,参与铜鹅产业扶贫的种铜鹅新型经济主体(包括公司、场、户,以下简称帮扶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现存笼种铜鹅100羽以上,没有100羽的种铜鹅养殖者,可以自愿与前者签订合作协议,将所孵出雏交给前者参与。
2、必须有能够满足对所孵雏鹅育雏10天以上的育雏室,没有育雏室的必须有与孵化室签订育雏10天以上的育雏协议。
3、要有相应的技术力量,能对贫困户进行全程技术指导,确保雏铜鹅成活率90%以上。
4、有统一供应贫困户养铜鹅全程饲料的能力或有给贫困户代养商品铜鹅的能力,否则要有与饲料供应商保障全程供应饲料的合作协议。
5、必须诚实守信,要保证供应的雏鹅必须为自养种铜鹅所产蛋孵出的雏鹅,不得从外地调入雏鹅充数,否则一经发现或有贫困户举报经核实,立取消其实施资格,不予拨付已供雏鹅的产业扶贫资金。
四、帮扶方式与利益联结机制
1、帮扶方式:
(1)直接喂养:由帮扶企业“提供所种养铜鹅产蛋孵出的优质雏铜鹅、成本价供应全程饲料、全程提供养殖和防疫技术服务、保护价收购商品铜鹅,贫困户零风险”的产业扶贫帮扶方式,帮扶企业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经市扶贫办审核后的《帮扶协议》,明确帮扶方式、双方权责、违约责任,确保贫困人口零风险养殖,每羽商品铜鹅劳务收入6元以上,每个贫困人口可因此增收2240元以上。
(2)委托喂养:由帮扶企业为贫困人口代养商品铜鹅,按50元/羽的成本,2000元帮扶资金,可养商品铜鹅40羽,委托帮扶的期限为5年,每年按200-300元/人以上的纯收入给贫困人口,第五年到期时连同帮扶资金和当年的纯收入2200元一起交给贫困人口。
2、利益联结机制:
对贫困人口所养商品铜鹅在养殖至75天以上,7斤以上时,由帮扶企业以8元/斤的最低保护价收购,在市场价高于此价时,贫困户可按市场价自行销售。
五、资金拨付
1、加强资金管理:
要按照《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指[2015]6号)文件要求,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设立项目专账,实行专账核算。对帮扶企业产业扶贫专项资金账户,由市特色产业办进行监控,账户的预留印鉴增加特色产业办的财务专用章,动用资金必须先向特色办申请,经审查同意加盖特色办印章后,才可取出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资金,严格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扶持作用。
2、资金拨付办法:
(1)产业扶持资金:2000元/人的产业扶持资金,按项目的实施进度,直接或委托帮扶在签订协议,发送或代养雏鹅经清点后拨付鹅雏成本,二个月后根据存笼商品铜鹅拨付50%的饲料成本,商品铜鹅出笼回收或按200元/人付给贫困人口纯收入后,拨付结余的养殖成本资金。在一个年度完成后,帮扶企业要按2000元/人,将产业帮扶资金及时回缴到产业扶贫资金专户,由特色产业办督促帮扶企业及时回笼资金,并到开户行核对资金到账情况。
(2)20%帮扶服务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结对帮扶贫困户签订协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拨付30%;在农户领到第一批鹅苗、并经主管部门抽查验收认可后,7个工作日内拨付30%;第二批肥鹅全部回收结算后拨付40%。
(3)委托代养利润:在每年的6月底,由帮扶企业按所委托代养的贫困人口数按200元/人的利润,一次性拨付到特色产业办,由特色产业办直接拨付到贫困人口的一卡通。
六、台账管理
帮扶企业要做好代养或直接饲养铜鹅存笼、技术服务、防疫服务、商品铜鹅回收做好完整帮扶台账,真实反映养殖全程情况。直接饲养的台账,要有贫困人口的签字认可。
七、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该项目是一个涉及千家万户、劳动密集型的项目,必须加强领导和协调,成立武冈市产业扶贫(铜鹅养殖)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特色产业主任林立东同志任组长,分管副主任达代又任副组长,产业发展部长刘艳红任铜鹅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验收及其他日常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全市开展的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确定宜养、适养区域,通电视、广播、印发资料等传统媒体及微信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铜鹅养殖产业的优势和扶贫政策,正确引导贫困人口参与铜鹅养殖产业,增加收入。
(三)加强技术服务,通过举办铜鹅养殖培训、引进新养殖技术、发放技术资料,进行防疫技术服务,提高铜鹅成活率。帮扶企业代养或所收购贫困户出笼的商品铜鹅,按最低保护价加费销售给由市内铜鹅加工企业(福元、华鹏)或市内一中、二中、三中、云台等城区学校,增加武冈铜鹅消费量,形成铜鹅消费氛围和习惯,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市场占有量,打响武冈铜鹅品牌。
参与帮扶企业铜鹅产业帮扶人数及资金申报表
企业名称 |
帮扶方式 |
帮扶贫困人口 |
养殖铜鹅数量(羽) |
帮扶产业资金 (万元) |
电话 |
|
爱华鹅业 |
委托喂养 |
250 |
10000 |
50 |
13347398598 |
|
家家康 |
委托喂养 |
150 |
6000 |
30 |
13973558238 |
|
华鹏公司 |
委托喂养 |
250 |
10000 |
50 |
13707396478 |
|
夏德让场 |
委托喂养 |
125 |
5000 |
25 |
15073973908 |
|
直接喂养 |
125 |
5000 |
25 |
15073973908 |
||
平章鹅业 |
钟正元 |
委托喂养 |
50 |
2000 |
10 |
17098989410 |
丁平章 |
委托喂养 |
250 |
10000 |
50 |
13973906105 |
|
刘利平 |
委托喂养 |
75 |
3000 |
15 |
15211946969 |
|
资江铜鹅养殖合作社 |
潘显龙 |
委托代养 |
200 |
8000 |
40 |
|
李昌浩 |
委托代养 |
150 |
6000 |
30 |
|
|
肖泽洪 |
委托代养 |
100 |
4000 |
20 |
|
|
曾勇 |
委托代养 |
100 |
4000 |
20 |
|
|
王祥贵 |
委托代养 |
200 |
8000 |
40 |
|
|
潘中友 |
委托代养 |
30 |
1200 |
6 |
|
|
小计 6 |
|
2055 |
82200 |
411 |
|
附件3:
武冈市2017年重点产业扶贫项目药材种植
实 施 方 案
按照“资金跟着扶贫对象走,扶贫对象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项目走,产业项目跟着市场走”的“四跟四走”精准扶贫思路,把药材产业作为产业扶贫重点项目予以扶持,以武冈市民富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及同源中药材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利用贫困山区山地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药材种植,从而推动我市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带动贫困群众脱贫。
一、建设内容
1、扶持对象
2018年度建档立卡未脱贫户(不含兜底户);辐射带动贫困户明显、种植药材100亩以上的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参与程度高的产业基地项目。
2、目标任务
新建药材种植基地1000亩以上,带动1000名贫困人口。其中武冈市民富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在文坪镇13个村新建药材基地700亩,带动712名贫困人口;同源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在文坪镇三联村新建药材基地300亩,带动贫困人口288人。本镇贫困对象不足,可以带动邻近乡镇贫困人口。
3、资金安排
本项目要求带动贫困人口1000人,扶持资金166万元,人平1660元;对合作社按照扶持资金总额的20%予以支持。产业项目扶持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种苗、土地流转费、化肥、农药、技术培训、运费、上门收购及装卸打包、人工工资等方面。
二、帮扶方式
1、本项目采取合作社+贫困户自主种植的产业发展直接帮扶模式。
2、利益联结机制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专业合作社)与贫困户签订产业发展精准帮扶协议,与贫困人口形成稳定的产业带动关系,让贫困人口获取经营性利益。
‚采取“统一提供种子(苗)、统一提供化肥、统一提供技术指导与培训、统一病虫防治、统一保底价收购产品、统一销售”的“六统一”产业扶贫方式。
3、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最大限度化解贫困群众种植风险,严格执行产品包销和保底价收购药材,当市场行情高于保底价时,随行就市。
4、要确保贫困户受益明显。在产业发展帮扶协议中,确保人均年收益800-1000元。
三、实施步骤
1、合作社与贫困户签订经市扶贫办和所在乡镇审核的产业帮扶协议,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0人以上,贫困户发展产业显著增收,确定好实施项目。
2、自愿申报。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所在乡镇街道扶贫工作站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8日,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填报《2018年武冈市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申报表》和《项目实施方案》。
3、乡镇初审。乡镇扶贫工作站根据项目扶持类别和申报条件对申报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签署初审意见,项目申报材料2018年2月15日前报送到市扶贫办。
4、市级审批。初审合格项目由市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审后,召集相关专家评审再确定项目,评审结果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向项目实施单位下达确认文件。
5、签订合同。项目实施前,主管局与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与贫困户之间必须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明确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贫困户的利益。
6、项目实施。项目实施主体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实施行业主管单位的要求实施。
7、项目验收。项目实施主体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向乡镇提出验收申请,递交验收资料,10月份由主管局组织相关单位验收。验收资料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总结、项目资金使用说明、与贫困户签订的帮扶协议和用工合同、帮扶贫困户花名册、2018年1-12月间真实产生的贫困户生产成本和工资发放汇总表以及其他材料。乡镇扶贫站审核后上报市扶贫办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四、资金拨付
1、主管局与合作社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后,由主管局向市扶贫办申报拨款,合作社在专业银行设立专账、专户,由主管局监管。
2、帮扶资金由主管部门按项目进度考核使用
a、主管局与合作社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后拨30%。
b、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进度拨30%。
c、验收合格后拨40%。
五、台账管理
1、台账清单设计科学。重点围绕组织机构、民主评议、风险评估、批复招标、建设进度、竣工验收和帮扶成效等内容设计台账清单,逐条对照,查漏补缺。将扶贫资金项目建设信息制作进度牌和工作表,每周督查进度并反馈情况,落实挂图作战,挂牌督办。
2、项目建设责任倒逼。将包括进度表、监管制度和合同协议等在内的每个扶贫项目台账独立装订成册,确保每一个指标、每一个节点和每一项进度都有佐证材料,对应完成。根据台账清单内容,对进度缓慢的项目,及时提醒倒逼责任,确保项目达到序时进度。
3、扶贫资金监管严格。严格执行财政扶持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要求,落实好项目启动30%,实施过程30%,验收合格40%的“334”扶贫项目资金拨付要求,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过程及效果进行综合考评,并在项目台账如实对应反映,责任到人,确保安全,充分发挥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组织领导
成立武冈市药材产业扶贫领导小组,由项目主管局负责人任组长,市发改局、扶贫办、经管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主管局,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的技术指导、验收和其他日常工作。乡镇根据工作需要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工作机构和专门班子。
武冈市2017年重点产业扶贫项目蔬菜种植
实 施 方 案
按照“资金跟着扶贫对象走,扶贫对象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项目走,产业项目跟着市场走”的“四跟四走”精准扶贫思路,365bet平台投注决定把蔬菜产业作为产业扶贫重点项目予以扶持,以武冈市合丰粮食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大力发展蔬菜种植,从而推动我市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带动贫困群众脱贫。
一、建设内容
1、扶持对象
2017年湾头桥镇异地搬迁贫困人口500人,辐射带动贫困户明显、连片种植大棚蔬菜125亩、年产蔬菜4吨/亩的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参与程度高的产业基地项目。
2、目标任务
大力发展蔬菜产业,连片种植大棚蔬菜125亩,带动贫困人口500人,每亩年产蔬菜4吨,共计蔬菜500吨。
3、资金安排
本项目要求带动贫困人口500人,扶持资金86.4万元,扶持标准为人平1728元;对合作社按照扶持资金总额的20%予以支持。产业项目扶持资金主要用于蔬菜基地基础建设、生产成本(土地流转、人工工资、化肥、农药、种子、农技培训指导)等方面。
二、帮扶方式
1、本项目采取合作社+基地+贫困户自主种植的产业发展直接帮扶模式。
2、利益联结机制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专业合作社)与贫困户签订产业发展精准帮扶协议,与贫困人口形成稳定的产业带动关系,让贫困人口获取经营性利益。
4、采取“统一提供种子(苗)、统一提供化肥、统一提供技术指导与培训、统一病虫防治、统一保底价收购产品、统一销售”的“六统一”产业扶贫方式。
5、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最大限度化解贫困群众种植风险,严格执行产品包销和保底价收购蔬菜,当市场行情高于保底价时,随行就市。
6、要确保贫困户受益明显。在产业发展帮扶协议中,确保人均年收益800-1000元。
三、实施步骤
1、合作社与贫困户签订经市扶贫办和所在乡镇审核的产业帮扶协议,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00人,贫困户发展产业显著增收,确定好实施项目。
2、自愿申报。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所在乡镇街道扶贫工作站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8日,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填报《2018年武冈市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申报表》和《项目实施方案》。
3、乡镇初审。乡镇扶贫工作站根据项目扶持类别和申报条件对申报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签署初审意见,项目申报材料2018年2月15日前报送到市扶贫办。
4、市级审批。初审合格项目由市扶贫办组织复审后,召集相关专家评审再确定项目,评审结果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向项目实施单位下达确认文件。
5、签订合同。项目实施前,主管局与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与贫困户之间必须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明确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贫困户的利益。
6、项目实施。项目实施主体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实施行业主管单位的要求实施。
7、项目验收。项目实施主体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向乡镇提出验收申请,递交验收资料,12月份由主管局组织相关单位验收。验收资料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总结、项目资金使用说明、与贫困户签订的帮扶协议和用工合同、帮扶贫困户花名册、2018年1-12月间真实产生的贫困户生产成本和工资发放汇总表以及其他材料。乡镇扶贫站审核后上报市扶贫办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四、资金拨付
1、主管局与合作社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后,由主管局向市扶贫办申报拨款,合作社在专业银行设立专账、专户,由主管局监管。
2、帮扶资金由主管部门按项目进度考核使用
a、主管局与合作社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后拨30%。
b、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进度拨30%。
c、验收合格后拨40%。
五、台账管理
1、台账清单设计科学。重点围绕组织机构、民主评议、风险评估、批复招标、建设进度、竣工验收和帮扶成效等内容设计台账清单,逐条对照,查漏补缺。将扶贫资金项目建设信息制作进度牌和工作表,每周督查进度并反馈情况,落实挂图作战,挂牌督办。
2、项目建设责任倒逼。将包括进度表、监管制度和合同协议等在内的每个扶贫项目台账独立装订成册,确保每一个指标、每一个节点和每一项进度都有佐证材料,对应完成。根据台账清单内容,对进度缓慢的项目,及时提醒倒逼责任,确保项目达到序时进度。
3、扶贫资金监管严格。严格执行财政扶持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要求,落实好项目启动30%,实施过程30%,验收合格40%的“334”扶贫项目资金拨付要求,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过程及效果进行综合考评,并在项目台账如实对应反映,责任到人,确保安全,充分发挥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组织领导
成立武冈市蔬菜产业扶贫领导小组,由项目主管局负责人任组长,市发改局、扶贫办、经管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主管局,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的技术指导、验收和其他日常工作。乡镇根据工作需要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工作机构和专门班子。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