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失业保险决算报表编报说明
一、2016年部门主要职责
我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
(二)按照规定负责失业保险金的管理。
(三)按照规定核定失业保险待遇,开具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补助金的单证。
(四)拨付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用。
(五)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二、部门收支
(一)收入决算:2016年收入决算168.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22.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6.2万元。
(二)支出决算:2016年支出决算142.3万元,其中:一般基本支出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3万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0.4万元,
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决算0.4万元,主要用于:本系统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费决算0万元,无增减,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无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决算拨款支出决算
2016年一般公共决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决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42.3万元,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0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支出0万元,行政事业类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