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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赞科:武冈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武冈政府网 www.ccbyzs.com 发布日期:2018-01-02 【 字体:   

武冈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22日在武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武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范赞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谋划和推进

服务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加强与工业园、产业园重点企业的联系,引导干警养成办案考虑发展、履职促进发展的高度自觉。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依法查办毛某等4人多次以暴力方式破坏企业生产经营、易某纠集40到洞新高速阻碍施工、王某等6人多次对工业园建设的承包商进行敲诈勒索破坏经济发展的案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紧盯金融管理秩序,依法查办刘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9700余万元谢某等人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300余万元等涉众型经济犯罪

服务“生态美市”和诚信社会建设。加强生态司法保护,共批准逮捕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嫌疑人6人,提起公诉22人。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威溪水库、龙溪河污染问题的治理。成立驻环保局检察联络室,监督解决独山村砖厂、银丰采石场违法排放废气,西互通拟搬迁洗涤场违法排放污水等环境问题。参与诚信社会建设,对工程建筑、医疗器械采购以及中小学校食用油、大米采购等领域进行同步跟进,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72次,杜绝“不良记录者”进入招投标市场。

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组织41名干警与57户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每月入户走访2次,入户走访率达100%,调解村民矛盾30余起,接受法律咨询187人次。帮助成立“种植养殖合作社”,组织贫困户参加技术培训150余人次,养殖猪牛羊2300余头。争取扶贫专项资金260余万元,帮助村民解决村级服务平台、文化广场、村道硬化、山塘维修等实际问题36个。通过努力,对口扶贫村的面貌得到根本改观。

二、勇担人民安全新使命,始终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引向深入

依法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加大对黑恶势力、涉枪涉爆、严重暴力两抢一盗黄赌毒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准逮捕209人,提起公诉451,严厉打击冯某等12人涉嫌持械聚众斗殴、姚某等7人涉嫌持枪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林某等8人涉嫌组织制造毒品350余公斤等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健全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依法办理林某等人涉嫌非法侵入住宅、肖某等人涉嫌妨碍公务等案件。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对林某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案件提起公诉。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152人,不起诉91人,努力减少社会对抗。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认真落实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依法不批捕15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规范开展刑事和解,支持轻微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29件次。选派优秀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深入开展“送法下乡”等普法活动14次,受教育人数达4000余人。

依法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启动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程序,对1名实施暴力危害社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打击恶意欠薪,起诉张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57万余元、胡某等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90余万元等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网络治理,重点查办刘某等9人涉嫌网络博彩诈骗29万余元、李某等5人利用微信收受地下六合彩码单200余万元等案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40余次,受理举报线索21件,办理国家赔偿执行和刑事申诉案件2件。认真做好十九大特别防护期息诉、罢访、维稳工作,探索开展律师参与接访和代理民事诉讼,确保进京赴省涉检“零上访”。

三、聚焦主责主业新目标,始终把公平正义贯彻落实到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个司法案件中

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日常性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共监督立案25件,监督撤案18件,追捕9人,追诉17人,纠正漏捕11人,追诉漏罪20件。对侦查活动中超期羁押、违法取证等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9次,对超期审判、庭审程序不规范等刑事审判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次。对林某涉嫌故意伤害、鞠某涉嫌寻衅滋事等量刑畸轻的案件,提出抗诉16人。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认真核查全市400余名矫正对象的交付、监管情况,对违反监管规定或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审查6人,督促收监执行1人。

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检察监督。综合运用检察建议、调查违法等方式,办理不服法院民事判决申诉案件7件,监督生效裁判执行活动10次,对审判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3件次,法院采纳率100%积极维护审判权威,对不符合监督标准的20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力度,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8件。深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摸排公益诉讼线索3件,依法立案2件,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加强对突出问题的专项监督。开展集中清理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监督纠正未及时交付执行案件2件,错误交付执行案件1件。加强对监管活动的监督,约谈、约见在押人员130余人次,受理在押人员控告、申诉、举报18件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30起,发现并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5人次。大力整治超期羁押、久押不决等问题,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1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四、顺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坚决贯彻中央和各级党委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部门转隶的前期准备。继续保持反腐败工作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1416人,其中大案6件,要案3件。依法查办了市公路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某涉嫌受贿系列案、司马冲镇财政所原所长李某涉嫌挪用公款300余万元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强力推进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成功将涉嫌贪污16万元、潜逃18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谢某抓获归案。

突出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办发生在惠农资金、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的吃拿卡要、跑冒滴漏、截留私分、克扣盘剥等职务犯罪6人。立案侦查了秦桥镇财政所原所长黄某涉嫌挪用公款70余万元、迎春亭街道办事处荷塘村原村支书陈某涉嫌挪用村民征地拆迁补偿款60余万元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案件,为惠民生、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突出开展职务犯罪源头预防。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行业,开展犯罪分析2次,警示教育14场次,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深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等领域开展预防调查2次,发出检察建议5件。加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深入市委党校、市食药工质局和各乡镇开展专项预防讲座,受教育人数达6000余人次,提升了职务犯罪预防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探索检察权运行新路径,始终把加快形成与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管理格局作为重中之重

以员额制为基础,积极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建立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制度,将现有检察人员分为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经业绩考核、专业考试和民主推荐,并报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严格审核,首批确定员额检察官29名,占总编制人数40%。改革后,具有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身份的干警都在一线办案。组建21个员额检察官办案单元和3个员额检察官办案组,由员额检察官在权力范围内对其决定事项承担责任,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以信息技术为依托,积极推进检察权力运行监督。根据检察官的身份认证、权限配置,将所有案件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通过随机轮案、网上办理,强化过程控制和实时监督。共发出办案期限提醒132件次,发现并纠正法律文书不规范、信息录入遗漏等问题73个,案件质量评查80件。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法律文书390份,程序性案件信息484条,重要案件信息23条,为司法责任制精准落地提供良好的外部监督条件。

以绩效考核为抓手,积极推进检察官动态管理。将办案数量、质量等32项内容细化为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100余项考核指标。根据不同部门的业务性质,出台《检察官岗位责任清单》,明晰权力运行的内容和重点。采取日常检查、随机抽查、重点评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对检察官司法办案指标是否达到岗位要求、办案程序是否合法规范等进行考核,全面评估每名检察官的岗位责任完成情况。通过责权利相统一,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实效逐步显现。

六、落实从严治检新要求,始终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自觉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坚持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基本遵循,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严从实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做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卫士。

自觉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提升党组谋划全局、科学决策和抓工作带队伍的能力。积极参与岗位练兵、技能培训活动,选送检察人员参加省、市轮训220余人次,提高了专业水平。开展庭审观摩、案件研讨、新媒体取证等业务竞赛活动25次,提升了司法能力。定期举办道德讲堂,邀请市委党校专家讲授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组织业务骨干交流办案心得,提升了职业素养。继续推进“六优”评选活动,激励检察人员苦干善干实干,争创一流业绩,共有5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18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自觉加强纪律作风约束。坚持居危思危的警醒,层层压实“两个责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责任追究办法。紧盯执法办案重要环节,综合运用谈话函询、述责述廉等方式,着力解决检察权力寻租、执法作风简单粗暴等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扎实开展“禁赌限牌”、“四治四提”等专项整治活动,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检察人员违规违纪问题。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及时向党委汇报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确保党委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中得到正确执行。自觉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重要问题和重大案件,专题汇报预防腐败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告疑难复杂案件26件次,邀请人大代表参加专题调研3次,视察 2次。真诚接受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向市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检务公开评议员参加听庭评议5次,评查案件19件。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发布检察动态信息127条,提高检察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继续保持了“全国文明接待室”、“全省文明卫生单位”、“邵阳市文明标兵单位”等荣誉称号,被评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服务大厅建设示范院”,反贪污贿赂、公诉、民事行政等检察工作进入省市先进行列。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监督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问题和困难仍然不少: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理念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法律监督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有待进一步改进;三是案多人少、队伍结构不优的矛盾突出;四是检察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建设相对滞后;五是司法不规范、不文明现象仍有发生,司法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市委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和加快建成“五个中心”的发展战略,认真分析新时代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法律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全面建成小康武冈和湘西南中心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确保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深入推进法治武冈建设,自觉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检察办案的各个环节,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妨碍司法公信的问题

二、坚持以服务发展为核心,着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全力服务和保障实体经济发展和产业园区建设,依法惩治在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建设以及美丽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建设等领域的严重犯罪。密切关注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的推进情况,严惩强揽工程、强迫交易、非法阻工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加强和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三、坚持以惩治犯罪为重点,着力推进民生检察工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机关的奋斗目标,坚决打击严重污染水源、土壤、大气等犯罪,加强生态保护。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制贩毒品、拐卖妇女儿童、校园暴力、暴力伤医等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安全。坚决打击破坏扶贫开发和扶贫项目建设秩序、挪用侵吞扶贫资金的犯罪,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犯罪,保障民生民利。积极推进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依法处置校园欺凌和暴力所涉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四、坚持以检察监督为根本,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适应检察职能调整后的法律监督新形势,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插手经济纠纷、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坚决纠正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等问题。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着力解决提前出狱不当、社区矫正脱管漏管、财产刑执行率低等问题。强化民事诉讼监督,着重加强对裁判不公、虚假诉讼、违法执行等问题的监督。强化行政诉讼监督,积极开展对行政审判和行政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加强控告申诉检察监督,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引导和支持当事人合理表达诉求、解决纠纷。

五、坚持以深化改革为抓手,着力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内生动力。坚决拥护、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力配合做好职能划转、人员转隶、线索移交等工作。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执法衔接,确保反腐败工作顺利进行。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完善检委会、检察长、检察官的权力清单,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机制。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组建新型办案团队。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六、坚持以固本强基为主题,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统筹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增强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首批员额检察官为重点,采取案例教学、司法实践经验交流、司法实战技能传授等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对检察官职业道德和“八小时外”的监督,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锐意进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武冈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录:相关用语说明

    1.附条件不起诉(第3页第9行):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性格、犯罪性质和情节、犯罪原因以及犯罪后的悔过表现等,对较轻罪行的犯罪嫌疑人设定一定的条件,如果在法定的期限内,犯罪嫌疑人履行了相关的义务,检察机关就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2.刑事和解(第3页第10行):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3.员额检察官(第6页第11行):在司法体制改革中,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将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按职能定位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改革后的检察官即员额检察官,是指按照“具备独立办案能力、能够独立对办案负责”的标准,通过考核、考试的方式,从现有检察官队伍中遴选出具有较高法律政策和检察业务水平、司法经验丰富、适合办案的检察官,让他们回归一线办案。员额检察官实行员额管理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

4.“六优”评选活动(第8页第5行):指优秀侦查员、优秀公诉人、优秀监督员和优秀案件、优秀检察建议、优秀调研信息稿件评选活动。

5.“五个中心”(第10页第1行):指建成文化旅游中心、科教卫生中心、商贸服务中心、特色产业中心、交通集散中心。这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武冈的支撑点,也是建成湘西南中心城市的突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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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苏小东】 【撰稿:】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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