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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冰寒:武冈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武冈政府网 www.ccbyzs.com 发布日期:2018-01-02 【 字体:   

武冈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22日在武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武冈市人民法院院长   李冰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市法院认真落实市委工作部署和市人大第五届一次会议通过的法院工作安排,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一年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113件,审执结4894件,同比分别上升12.7%和18.5%。市法院被湖南省委政法委推荐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先进单位,立案庭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1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2人分别被评为湖南省法院先进个人和审判专家型法官,4个集体和23名个人分别被评为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武冈经济社会大发展

(一)依法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48件。认真开展打黑除恶斗争,审结涉恶案件7件19人 。李辉珀等涉恶犯罪团伙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得到从严从快审理,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从严打击侵犯财产犯罪,审结“两抢一盗”案件16 件99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案件 35 件47 人。

严惩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共审结职务犯罪案件5 件7人。被告人李小勇在担任武冈市司马冲镇财政所所长期间挪用公款315万余元未能归还,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依法稳妥审理涉民生犯罪案件。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案件4件。被告人卢光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89.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单位湖南省创洁房地产开发公司、被告人刘伦元以及被告单位武冈市源达矿产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人陈立志、欧光红所涉及的两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正在依法审理之中。

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对21名主动认罪、悔罪的刑事被告人从宽判处缓、免刑,为 35 名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活动,推进平安武冈建设。

(二)积极化解民事纠纷,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061件,同比上升22.1% 。加大对涉及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案件的审理力度,审结买卖、加工承揽、房地产开发等合同纠纷案件86件。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审结金融借款、融资租赁、民间借贷案件928件。规范合法借贷关系,对因赌博等违法行为以及因证据不足而提起的民间借贷案件依法不予支持。在原告李某诉被告林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原告虽然提供了被告的借款借条,但不能提供任何现金支付或银行转账凭证,无证据证明原告给付了借款给林某,原告的请求被依法驳回。切实审理好环境保护、医疗纠纷案件6件,化解了一批多年难了的棘手纠纷。2013年11月邓某在武冈某医院出生时致左臂丛神经损伤,邓某家属与医院多次就医疗赔偿问题协商未果而使双方矛盾激发,邓某被家属放在医院由医务人员轮流带养生活近3年,本院受理后,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邓某被家属接回,缓解了医患矛盾。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通过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结案872件。完善送达制度,实行集中送达、互联网电子送达等方式,提高送达效率。

(三)稳妥解决行政争议,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进行政立案登记制改革,审结各类行政案件26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5件,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行政行为、判决履行法定职责6件,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3件。积极推动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深入行政机关走访调研,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依法行政。

(四)穷尽执行手段,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紧紧围绕最高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积极开展“反规避执行”、“执行风暴”、“执行积案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1406 件,执行金额7445万元。

用足用全执行措施,加大打击拒执犯罪力度。对拒不履行义务、转移、隐匿财产、甚至暴力抗法的,坚决严厉打击。全年依法移送拒执犯罪案件4件6人,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5人。依法拘留55 人,限制高消费89人次。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通过报纸、网站、电视台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356人。推行财产保险担保新方式,有力保障判决的执行。

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司法拍卖,共计拍卖成交 1500万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20 万元;充分应用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实现财产查询、冻结、扣划一体化。一年来,共为1422件案件查询存款800多万元、车辆98辆,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

(五)加快法院建设步伐,提高司法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警务保障,提高装备水平和安全保障措施。全年在安检大厅查出、收缴非法管制刀具82把,其他危险物品 6件,通过严格安检,排除安全隐患15起,有效保护了诉讼群众的人身安全,保证了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加大科技强院力度,按照人民法院信息化3.0建设标准,投资400多万元建成集案件查询、网上立案、视频接访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法院工作科技含量日益提高。

二、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工作提质升效

自2015年改革试点以来,市法院始终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顺利完成了四项重点改革任务,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湖南省委《改革简报》对法院改革经验予以推介。

——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将全院人员划分为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与行政人员,按35.5%的比例遴选出员额法官41人,按照2(员额法官)+1(法官助理)+1(书记员)的模式组建办案团队21个。通过分类管理,进一步科学界定了不同序列人员的分工,明晰权限职责,调动不同序列人员的积极性。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紧紧牵住司法改革的“牛鼻子”,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了《审判职责规定》、《审判管理、审判监督的工作规定》、《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彻底摒弃以往院庭长把关审批案件的旧模式,将权力移交办案法官。法官对所承办的案件依法独立审理,独立签署法律文书,主审法官、合议庭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审理的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改革后,员额法官独立签发裁判文书达到结案数的99.9%

——改革审委会工作制度。明确审委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监督和指导审判工作,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制定规范性文件,并明确审委会只讨论决定个别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改革后,全年通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仅 8 件,比上年降低 90%。

——强化院领导带头办案。大力推进院领导带头办案,禁止委托办案和挂名办案,明确规定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的办案任务,重大、疑难、敏感案件以及发回重审、再审案件基本上由院领导带头办理。全年,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154件,办理发回重审案件8件。

——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坚持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建立全方位、立体式监督体系,确保监督有力、及时。完善考评机制,制定《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考评结果按季度排榜公布,并与绩效奖励、评优评先、晋职晋级、选送培训挂钩,充分调动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通过改革,推动吸引了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一线办案力量增加20%左右;倒逼法官办案由“过得去”向“过得硬”转变,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持续提升。法官人均办案量普遍增长20%以上,结案率上升18%以上。

三、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措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一)畅通群众维权司法渠道。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进一步规范立案行为,现场立案率达99.8 %。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完善收、退诉讼费便民措施。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受理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18件。实行班子成员轮值接访和重点信访案件包案制度,化解信访积案25件,信访总量同比下降50%。

(二)强化民生司法保护。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对20名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 15万元,对62名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予以司法救助41万元。

(三)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主动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联系沟通,积极为当地党委政府排忧解难,为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保驾护航,法庭工作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肯定。武冈市秦桥镇天秋村山林承包纠纷案在秦桥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得到圆满解决。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全年共开展巡回审判85场次。5个人民法庭共审结案件994 件,同比上升1.1%,结案数占全院民商事案件总数的32.5%。人民法庭贴近基层、服务基层的职能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四)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把精准扶贫工作作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着力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56名帮扶干警积极与96户困难群众结对子、定目标、定责任,切实做到“村不脱贫不撤队、户不脱贫不脱责”。对全市涉精准扶贫案件困难当事人依法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用,为确需法律援助的困难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引导,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让困难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在全院开展以“关怀贫困群众,共度温暖寒冬”为主题的爱心活动,全院干警积极捐款4000多元送到困难群众手中。
    四、强化党建工作和教育管理,打造高素质法院队伍

不断加强党建工作,加大对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力度,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向市委汇报法院工作的重大部署和重要事项,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市五届人大专题报告执行工作,按照审议意见认真整改落实。健全联络工作机制,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50余人(次)旁听案件庭审、监督案件执行,主动征求意见建议。及时向社会公布法院工作信息,积极回应公众关切,诚恳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加强政治思想和司法能力建设。扎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谈体会、参加组织生活会,带动全院干警切实增强“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法官队伍专业化建设,组织学习业务培训120 人(次),开展“法官讲法”、唱红歌、演讲比赛等活动 4 次。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完善文化设施,举办读书笔会、文艺活动、羽毛球比赛等文化活动,缓解干警精神压力,最大限度激发队伍工作热情。

——加强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全面落实《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要求,司法作风明显好转。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加大对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全年给予党政纪处分 8人,警示训诫 4人。

各位代表,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武冈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法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还有不少工作需要加强和改进。司法能力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司法需求,案多人少的矛盾尚未从根本上解决;执行联动机制还不完善,生效裁判文书执行率有待提高,解决执行难任重道远;少数法官司法作风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个别干警违规违纪问题仍然存在;法院信息化水平还达不到“智慧法院”的要求,数字化法庭、网络办公办案平台建设还需要加大后续投入;法官助理还存在人员招聘困难、人才流失现象。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紧紧依靠党的领导,采取积极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走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肩负新使命,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及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智慧法院建设和队伍“三化”建设,争创全省文明标本单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此,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用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法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

二是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构建权责明晰、监管有序的审判权运行制度体系;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加大审判辅助人员增补力度,优化三类人员配比,建立各类人员业绩考核体系,完善各类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专业审判团队,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按照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

三是聚精会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加强对物权、债权、股权的司法保护,高效审理民商事案件。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依法化解劳动、就业、教育、扶贫领域发生的各类纠纷。依法严惩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稳妥处理非法集资、扶贫领域等经济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大执行力度,全力开展好“执行积案百日攻坚”执行专项活动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综合运用“黑名单”、信用惩戒、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让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人付出代价;进一步拓展查控信息网络功能,使“老赖”无处遁形、财产无处藏匿,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四是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全面推广网上立案、自助立案、网上缴费、网上送达等电子诉讼功能,方便群众诉讼。建立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对人身损害赔偿、拖欠农民工工资、医疗纠纷以及公益诉讼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权益。

五是坚持不懈抓好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加强业务培训,完善法官考评体系,切实解决极少数法官司法理念落后,统筹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意识不强等问题。坚持挺纪在前,狠抓作风建设,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高度关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市法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法治中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武冈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相关条目释义

1、“全年”统计日期2016111日至20171031

2四项重点改革: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

3、司法责任制是指基于司法的属性而产生的一种责任体系,不仅包括法官的责任担当与责任追究,还包括法官享有充分独立的司法裁判权。

4、智慧法院是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

5、宽严相济:在刑事审判过程中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打击和孤立极少数,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数,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6、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指开通了全国“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全省“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配备了门禁、监控系统、专用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的专门办公室,该查控系统具有很强的财产查控功能,可实现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银行存款等的网上查询、冻结、扣划,极大节约司法成本,提高了执行效率。

7、“信用惩戒”:对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且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若干规定》第一条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录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公开平台。被纳入征信系统的被执行人将不能乘坐飞机,不能坐火车软卧,招投标及银行贷款受到限制。该举措对打击“老赖”、解决“执行难”有重要作用。

8、远程视频接访:指最高院从2014年5月30日起开通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针对当事人“越级访” 、“重复访”和“进京访”,采用视频接访方式。目前,全国已有3435家高中基层法院实现了与最高人民法院的互联互通

9、立案登记制: 是指案件受理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的要求,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行政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做出决定是否立案登记。

     10、数字法庭: 指按照最高院《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规范》设计,利用计算机网络、集中控制、多媒体、数据库等先进技术,能够完整、详实地记录庭审全过程,实现庭审管理、举证质证、笔录管理、直播点播、存储管理、庭审信息综合应用等一系列功能,为法官、书记员、诉讼当事人、院领导乃至社会公众等相关人员提供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技术支持,保障审判活动公开、高效的进行。

11、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按照执行程序要求,履行了法定执行手续,采取了相应强制措施,穷尽了执行手段和方法,仍然无法使案件得以执结,在查明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暂时无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执行工作暂时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由法院裁定本案执行程序阶段性终结,本执行案件即告结案,因而暂时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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