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统节日
春节 农历十二月中旬开始,家家杀猪、蒸酒、熬糖、打豆腐,俗称“办年货”。廿四日为小年,当夜家家设糖果酒肴祭祀灶神。三十日为除夕,全家团聚不寐,俗称“守岁”。一交子时,金鼓炮竹,通宵达旦,叫“辞旧岁”。当晚,禁忌串门,以免“踩断年庚”。
立春 清代,立春前一天,知州率僚属到城东郊迎春亭迎春,民间集资装演“故事”随行。次日交春时,知州行耕礼、鞭土牛、俗称“打春”,家家门楣上贴“宜春”二字。民国时期,此俗已废,改为放鞭炮迎春,交春时,炮声连天,历一个时辰,无论大人小孩咬食生罗卜,俗称“咬春”。立春前后几天“春倌”挑土牛走村串户唱春歌,出售历书。
春社日 立春后的第五个戊日,叫春社日。当天家家采社粑藤,薰燥杵成粉,拌糯米粉制粑粑,俗名“社粑”,祭祀土神,至今还有不少农户仍吃“社粑”,但不祭祀土神,农村中还用浸过社粑藤的水喂牛,俗称“吃社水”。新丧,要在当天上坟祭祀,俗称“挂社纸”。
清明节 清明节前三日和后四日(寒食节除外)为“挂青日”,家家备酒肴祭祀祖坟,在坟上悬挂用彩纸制成的吊挂。寒食节为填坟栽碑日。旧时,同族人集体挂青后,宴会祠堂,俗称吃“清明会”。新中国成立后,改族扫为积压户扫坟祭祖。机关,学校兴起为革命烈士扫墓的新风。80年代,部分地方又恢复同族人集体“挂青”的旧俗。
端午节
尝新节 城市人家多在
中元节
中秋节
重阳节
二、时兴节日
元旦节 公历每年1月1日为元旦节,境内各机关、团体、学校、工矿企业放假1天,文化部门举行文艺晚会,体育部门举行球类竞赛活动,县电视台播放专题节目,商店举办商品展销,以示庆祝。
国际妇女节(三?八节) 每年3月8日为国际妇女节,女职工放假半天。县城举行庆祝大会,乡(镇)和基层召开妇女代表座谈会,对妇女进行“自尊、自重、自爱、自强”教育,向社会宣传男女平等,反对虐待妇女,评选表彰妇女先进工作者和先进生产者。
植树节 每年3月12日为植树节。当天,县属机关、农村区、乡(镇)、村由领导干部带领群众植树造林,消灭荒山,绿化机关、学校、公路。
青年节
国际劳动节
儿童节
建党节
建军节 每年8月1日为建军节。当天县党、政领导干部到县人民武装部(县兵役局),县公安干警及消防队驻地进行慰问,张贴标语、横幅,进行拥军爱民和国防教育。
教师节
国庆节
第四节 婚丧喜庆习俗
嫁娶 传统婚俗,男女都遵父母之命,媒约之言,重视门当户对,男才女貌。婚礼繁琐铺张,一般要经过求亲、合八字、拨庚书、报日子、迎亲、拜堂、回门等程序。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买卖婚姻、指腹婚姻、童养妻和一夫多妻制,实行一夫一妻制,提倡婚姻自由,简化婚姻程序,经介绍人介绍,互相结识了解,届龄结婚。1980年以后,传统婚姻习俗又起,铺张风气复兴,操办婚事,少则千元,多则上万元。
生育 传统观念重男轻女。孕妇产后,即向娘家报喜,生男,送雄鸡一只,书一本;生女,送母鸡一只,剪刀和裁尺各一把。娘家用红糖、胡椒、甜酒和鸡回礼。婴儿出生第三天,办“三朝酒”(打三朝),外祖母家馈送婴儿衣、帽、鞋等礼物,贴上红纸,鸣炮贺喜。亲友送布料或钱币祝贺。主人设宴待客。婴儿满月,剃去胎发,带到外婆家住几天,叫“移窝”。婴儿满一周岁,举行“试周礼”,习俗与办“三朝酒”同。此俗传流至今未变。
寿庆 历年遵循“男进女满”的习俗,即男子届59岁,女子满60岁才能举行祝寿典礼,不到此年龄的为“作生”。60、70、80、90……叫大寿,寿龄越高,寿庆越隆重。寿庆规模视贫富而定,富户设寿堂、挂寿幛、燃寿烛、献寿桃、打寿醮、唱寿戏、大宴宾客。殷实户设几桌酒席宴客。贫苦人添道荤菜或吃几个鸡蛋,自寿自祝。1950年起,境内党政领导带头不祝寿、不收寿礼,社会上祝寿风气从简从俭。1980年以后,传统的寿庆习俗又起,祝寿礼物丰厚,主人待客少则几桌,多则数十桌。
丧葬 清末民国时期,人们怀着“百行孝为先”的观念,十分重视丧葬礼仪,中等以上人家,都力图办得热闹。凡有从简者,故男,有家庭干预;故妇,有外家干预,非办不可。普遍扎灵堂,子孙称“孝子孝孙”。办丧事叫“当大事”,涉及官司、债务、纠纷等事,一概不得上门。丧事一般要履行子女“送终”、“烧 荐”、“入殓”、“报丧”、“停柩”、“开吊(丧)”、“出殡”、“安葬”、“应七”、“谢悼”等程序。普遍棺木土葬。50~60年代,人民政府移风易俗,丧事从简,公职人员逝世,子女亲属手臂戴黑纱,死者单位及亲友送花圈,开追悼会,个别的火化安葬,大多数棺木土葬。1980年以后,又兴起大办丧事的旧风气。且人民政府屡申文明办丧事的规定,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提倡火葬。1987年,逐级兴起“红白喜事理事会”的群众组织,从简操办丧事。1991年,县人民政府帮助89个村建立公益性公墓区。